文档介绍: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通知建标[1966]144号根据建设部建标[1990]407号文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主编《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69—95,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部1996年3月14日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以下简称“天桥”与“地道”),使工程达到适用、安全、经济、美观,制定本规范。  。郊区公路、厂矿及居住区天桥与地道可参照使用。  :   ,应从工程环境出发,根据总体交通功能进行选型。  ,因地制宜,应积极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  、安装与使用过程中强度、刚度与稳定性要求。  ,宜采用工厂预制装配式结构。   、经济、美观相结合原则确定装饰标准。  、防电、防腐蚀、抗震等安全要求。  、安全感不利影响。  、制定施工组织方案时,应以少扰民、少影响正常交通为原则,做到安全、文明、快速施工。  ,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在防火、防爆、防电、防腐蚀等方面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2一般规定   ::   、码头、商场、剧院、影院、体育馆(场)、公园、展览馆及市中心区行人集中天桥(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