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5 年二级建造师报考专业要求及专业对照表 1 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2. 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5年; 3.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 15 2 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科目。专业分: 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六个专业。 3 报考资料首次报考二级建造师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 本人近期 1 寸同底免冠照片 2张,2 寸同底免冠照片 1张( 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 )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 )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 )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上一年度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近期 1 寸同底免冠照片 1张,2 寸同底免冠照片 1张( 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 )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老考生); (5 )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4 报名程序(一)首次参考人员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由本人提出申请, 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 1, 可复印, A4 幅面,贴1 寸免冠彩色照片 2张), 填涂《报名信息卡》, 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 ,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二)续报考生已参加过上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 1 ,可复印, A4 幅面,贴 1 寸免冠彩色照片 2 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5 考试题型考三科; 考试时间分为三场: 科目名称考试时间题型题量满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小时单选 60 个,多选 20 个 1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3小时单选 70 个,多选 25 个 12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小时单选 20 个,多选 10 个,案例 4个 120 6 注册权限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 经过注册登记后, 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 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在省内有效。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7 注册管理(一) 、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二) 、行政许可条件 1 、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 、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 、达到继续教育标准。(三) 、申请材料目录 1 、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 、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 、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四) 、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注册中心) 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 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准予注册的, 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五) 、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 本科) 98 年-现在专业名称 93-98 年专业名称 93 年前专业名称土木工程矿井建设矿井建设建筑工程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城镇建设城镇建设交通土建工程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饭店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建筑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无线电物理学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