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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驾驶员 驾驶应急处置和节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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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驾驶员 驾驶应急处置和节能.doc

上传人:bodkd 2020/5/17 文件大小: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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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驾驶员 驾驶应急处置和节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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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泉道管〔2011〕118号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驾驶员驾驶应急处置和节能技术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运管所,泉州台商投资区经发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国家有关节能减排规定,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方法〉的通知》(交运发〔2011〕106号),提高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的驾驶应急处置和节能技术水平,提高防范事故能力,促进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客运驾驶员驾驶应急处置和节能技术教育工作的通知》(闽交运〔2011〕15号),按照《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道路客运驾驶员驾驶应急处置和节能技术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运管法规〔2011〕4号)的工作部署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道路客运驾驶员驾驶应急处置和节能技术教育(以下简称“客运驾驶员教育”)工作,现就开展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道路客运驾驶员驾驶应急处置和节能技术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运管法规〔2011〕4号)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二、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处成立客运驾驶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达贤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任。副组长:陈志龙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主任。成员:江伍华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车辆管理科长。陈少雄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运输管理科长。刘金堂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稽查队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处车辆管理科。办公室主任:江伍华(兼),副主任:孙少辉、骆强、张丽榕。三、工作方法和措施(一)市处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客运驾驶员教育工作。对开展客运驾驶员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进行抽查和监督检查,根据省局制定的考核题库(见省局“闽运管法规〔2011〕4号”附件3),编定“道路客运驾驶员(在岗)驾驶应急处置和节能技术教育考核试卷”(以下简称“考核试卷”,为有纸化试卷,分为A、B、C、D、E试卷)。对参加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客运驾驶员给予签注证明,在其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记录”栏加盖“泉州市道路客运驾驶员应急处置教育证明章”,将考核合格在岗客运驾驶员的信息录入全省客运驾驶员信息数据库。确认辖区内两家具备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作为开展客运企业拟聘用客运驾驶员驾驶应急处置和节能技术教育点。(二)各县(市、区)运管所负责组织实施客运驾驶员教育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汇总上报辖区内“客运企业在岗客运驾驶员信息花名册”(见省局“闽运管法规〔2011〕4号”附件6,以下简称“花名册”)。监督指导客运企业对在岗客运驾驶员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统一印制市处编定的“考核试卷”,对经过教育培训的客运驾驶员考核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核查汇总上报“客运驾驶员驾驶应急处置和节能技术教育考核合格人员汇总表”(见省局“闽运管法规〔2011〕4号”附件7,以下简称“汇总表”)。配合市处做好对经培训考核合格客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记录”签注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经市处确认的客运驾驶员教育点开展拟聘用客运驾驶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三)各客运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本企业在岗客运驾驶员教育工作。组织本企业在岗客运驾驶员填写“福建省客运驾驶员驾驶应急处置和节能技术教育申请表”(见省局“闽运管法规〔2011〕4号”附件5,以下简称“申请表”),汇总填报“花名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地点,订购培训教材,开展客运驾驶员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规模较小、客运驾驶员较少的客运企业可自行协商并报经辖区运管所同意后合班进行培训学****客运驾驶员考核结果由所属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汇总填报“汇总表”,配合做好客运驾驶员给予签注工作,进一步健全本企业在岗客运驾驶员档案资料。客运企业对拟新聘用的客运驾驶员,应当与客运驾驶员教育点签订委托教育培训协议,组织其填写“申请表”和参加教育培训,并参与考核工作。对客运驾驶员未按要求参加教育培训和考核的,不得聘用其从事客运驾驶员岗位工作。(四)客运驾驶员教育点负责对客运企业拟聘用的客运驾驶员教育工作。教育点应按规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操作场地设置应符合《福建省客运驾驶员驾驶应急处置和节能技术教育实际操作考核规则》(见省局“闽运管法规〔2011〕4号”附件4)。与拟聘用客运驾驶员客运企业签订委托教育培训协议,不得直接面向客运驾驶员招生和收费。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应制定相应培训计划,报备市处和辖区运管所,安排经省局统一组织师资培训合格的人员授课施教,严格按照省局制定的教育培训大纲进行培训,确保教育质量。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聘请所属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考核并签字确认。(五)市直客运企业客运驾驶员教育培训工作按其企业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