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管理办法总则目的:本管理办法规定了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信息系统的变更和发布管理,变更和发布管理作业操作流程和控制要点,确保变更需求的受理符合业务的优先需要,并使变更和发布过程规范化,控制变更对银行业务和已投产系统安全运行的不利影响。达到降低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风险的目的。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依据:本管理办法根据《XX银行信息安全管理策略》制订。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行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管理。定义软件产品:泛指信息技术开发的生产业务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项目。生产业务系统:指我行从事金融服务的应用网络系统,包括综合业务系统、国际业务系统、支付系统等银行对外营业的各种核心业务系统。管理信息系统:指我行信息管理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具体指OA办公系统、信贷管理、报表系统等用来进行内部管理的应用软件系统。业务部门:指我行总部相关业务部门。遵循原则监督制约原则:针对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管理工作中各个环节,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计划性原则:信息系统发布应纳入每年计算机应用计划,确保全行计算机系统资源、应用环境、维护力量、操作技能能满足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可行性原则: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风险控制原则:若为新项目或新业务功能变更和发布,需进行以下风险分析:备份机建设情况;应用系统投产后的集中监控方案;生产数据备份方案;程序及系统备份方案;数据库建库/建表/建索引方式等;对其他系统的影响。组织与管理职责划分需求部门:提出需求,并确认《用户需求说明书》;用户测试阶段确认用户测试计划、记录用户测试问题、确认用户测试报告;接受用户培训并提出反馈。科技信息部安全科:在需求阶段审阅和提出IT风险控制、IT合规和IT稽核方面的要求,在项目开发阶段对有关IT风险控制、IT合规和IT稽核方面的测试结果进行审阅;在项目实施后审阅阶段对有关IT风险控制、IT合规和IT稽核要求的实施效果进行审阅。科技信息部运行维护中心:负责受理所有变更和发布需求,会同IT其他相关部门(IT软件开发中心、安全科等)对变更和发布需求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意见向IT部门领导、业务部门领导汇报沟通,获取所需的授权;在详细设计阶段审阅和提出网络、硬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等方面的配置和容量要求;在设计与编程阶段提供网络、硬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参数配置;在测试阶段配合项目组设立网络、硬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环境;配合项目组对系统进行联合测试,把信息系统版本软件、相关配置文件、标准数据和相关文档提供给测试评估中心;将信息系统发布到使用部门,系统上线时会同项目组搭建生产系统并进行程序移植,组织定期对变更和发布效果进行分析和总结。接收管理和备份软件开发中心提供的源程序、相关标准数据、配置文件、相关文档;科技信息部软件开发中心:负责设计、编程、纠错和开发质量控制,编制《系统设计规格书》;落实项目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手册的编制工作,参加制定上线方案制定,编制《上线实施计划》;负责系统切换上线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项目验收资料整理汇总,配合项目验收工作。科技信息部测试评估中心:负责对需要测试评估的软件进行分析测试;负责提交测试分析报告。信息系统变更信息系统变更,指由于新增信息系统功能、系统逻辑改变、系统错误修正、系统补丁安装及版本更新、系统配置修改及业务参数修改等原因,而对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