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交接协议(样本)移交人:(以下简称甲方)接交人:(以下简单乙方)乙方于2019年月日时至2019年月日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举行的文昌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土方开挖产生的砂石资源(二次)网络竞价活动中,以最高应价竞得文昌镇污水处理厂东侧砂堆砂石(含杂质25%)和污水处理厂西侧砂堆砂石(含杂质15%)及文昌镇木竹市场砂堆砂石(含杂质10%)(吨),。就该成交标的物移交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乙方已在2019年月日将成交价款人民币万元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柒万元到甲方指定账户,待乙方运输完毕经甲方验收无异议后,甲方无息退还。甲方已将本次成交的甲方处置的砂石,在未运输前,现场移交给乙方,乙方已验收,并按合法合规的要求进场运输,甲、乙双方现场确认无异议。运输期限:签订本协议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安全完成清场运输工作,逾期未完成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置。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需服从甲方安排的专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乙方自行安排专业技术工人进场运输,做好防护和安全措施,确保运输安全,运输道路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若出现周边群众阻扰运输工作,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整个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将本次交易指定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砂石进行运输,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交接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表明标的物交付已完成,所有权已归属乙方,转移后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受。甲方:乙方:见证方:文昌镇人民政府移交时间:2019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