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培养方案系统录入操作指南注意事项1、【培养方案列表】中显示的2013级方案的课程设置为2012级方案的复制版(新增专业是相近专业的复制版),仅供各专业负责人录入方案时参考之用。2、2013级各专业第一学期课程已经根据各专业提交的纸质培养方案录入,第一学期课程已经生成执行计划,参与排课,不能调整。一、专业课程录入操作流程1、双击进入【培养方案】模块,点击【指导培养方案】,出现下拉菜单,点击【专业课程设置】,显示图1所示界面。图1专业课程设置界面2、在【培养方案版本号】中选择【2013】、【01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点击【查询】按钮,进入图2所示界面。点击【撤审】,撤审成功后进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的详细设置。图2培养方案列表界面3、专业课程设置中的几项操作(1)增加课程记录如果需要添加某门课程,点击【增加】按钮,进入【增加课程】界面,如图3所示。图3【增加课程】界面点击选择,进入【课程选择】界面。例如,需要添加课程“高等数学B(一)”,输入课程编码【】,点击【查找】,出现“高等数学B(一)”记录,如图4所示。图4课程选择界面双击这行记录,“高等数学B(一)”课程库中的默认信息会自动进入【增加课程】界面,如图5所示。图5含课程信息的【增加课程】界面1如图所示,【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和【开课单位】信息是课程总库中一一对应的信息,不可修改。带*号的【学分】(包括【总学时】)、【考核方式】、【课程性质】、【课程属性】、【课程体系】、【课程类别】为必填信息。【学分】和【总学时】根据专业课程设置中的具体信息来填写,可默认,也可以修改。【总学时单位】默认不可修改,用以区分普通课程和实践课程。【考核方式】包括考试、其它、考查、不考试等选项,选择填写。【课程性质】下拉菜单中出现很多选项,从2012级开始,本科采用“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学科基础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1”、“专业方向课程2”、“专业方向课程3”、“专业任选课程”、“实践教学模块”等选项;专科采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教学模块”。【课程属性】包括必修、限选、任选、人文、选修等选项,从2012级开始,课程属性只采用“必修”和“选修”两种形式。【课程体系】包括平台、模块、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公共基础平台、学科基础平台、专业平台、实践教学模块,从2012级开始,本科采用“平台”和“模块”两种形式,专科采用“必修课程”。【课程类别】选项中有四个可选择项:理论课(不含实践)、理论课(含实践)、实验课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类别】涉及到生成执行计划和排课,必须严格区分。理论课(不含实践)指只有讲课学时的课程,理论课(含实践)指除了讲课学时外,还有实验学时、上机学时、课外实践学时中的一种或是几种的课程,实验课指没有讲课学时的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指课程以周数(少量以学时)计的实践教学模块课程。【增加课程】界面下方是学年学期设置框,设置具体开课学期及学时分配信息,如图6所示。【是否开课】和【是否录成绩】选项中均选择【是】;【讲课学时】、【实验学时】、【上机学时】、【课外实践】依具体情况进行设置,【周学时】可不设置。点击界面下方【保存】按钮,此条课程信息设置完成,回到图3所示界面,继续进行课程的设置。图6含课程信息的【增加课程】界面2如果录入课程是以“周”为单位的实践环节课程,如图62所示。【是否开课】和【是否录成绩】选项中均选择【是】;在【课外实践】中录入周数。图62含课程信息的【增加课程】界面3(2)修改课程记录如果某门课程的信息设置相对2012级方案有所调整,则需要修改课程信息。如7所示,假设课程“工程测量”信息设置需要调整,双击这行记录,进入图7所示【修改课程】界面。采用与【增加课程】相同的操作,修改课程信息,保存即可。图7【修改课程】界面(3)删除课程记录如果某门课程在2012级方案中设置了,但是在2013级方案中由于某种原因不予设置,可直接删除。如图8所示,假设课程“矿山生产概论”需要删除,选择“矿山生产概论”这条记录,点击【删除】、【确定】,显示“数据删除成功”,点击“确定”即可。也可以同时选择多门课程,进行批量删除。图8删除课程界面4、素质课要求设置课程设置完成后,进行素质课要求设置。点击【素质课要求】,进入【素质课要求】设置界面,如图9所示。【总学分】、【素质课分类要求(学分)】按各专业设置直接输入,【关联课程类别】选择“通识教育平台课程”,设置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图9【素质课要求】设置界面5、素质拓展模块设置素质课设置完成后,进行素质拓展模块设置。点击【素质拓展模块】,进入【素质拓展模块设置】界面,如图92所示。【创新教育】和【第二课程】按各专业设置直接输入,设置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图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