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42 号
——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2006 年 2 月 15 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
考虑,明确执业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本准则不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接受专项委托审计并报告被审计单
位遵守特定法律法规的业务。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违反法规行为,是指被审计单位有意或无意
地违反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之外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在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及评价和报告审计结果时,注
册会计师应当充分关注被审计单位违反法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
第五条在考虑被审计单位的一项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时,注
册会计师应当征询法律意见。
1
第二章管理层遵守法律法规的责任
第六条保证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和发现违反法
规行为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
第七条管理层通常通过执行下列政策和程序,以防止和发现违
反法规行为:
(一)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设计的经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建立和实施适当的内部控制;
(三)制定、公布并遵守行为规范;
(四)确保员工经过适当培训,了解各项行为规范;
(五)监控行为规范的遵守情况,对违反行为规范的员工给予适
当处罚;
(六)聘请法律顾问,帮助管理层了解法律法规要求;
(七)汇集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保存被投诉的记录;
(八)将适当的职责分派给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帮助管理层
履行防止和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责任。
第三章对被审计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考虑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不应当、也不能对防止被审计单位违反法规
行为负责,但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可能是遏制违反法规行为的一项
措施。
2
第九条由于存在下列因素,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违反法规行为
会导致更高的重大错报风险:
(一)许多法律法规主要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相关,且不能被
会计信息系统所反映;
(二)审计程序的有效性受到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和使用的测
试方法的影响;
(三)注册会计师获取的审计证据大多是说服性而非结论性的;
(四)违反法规行为可能涉及故意隐瞒的行为。
第十条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
疑态度,充分关注审计可能揭露导致其对被审计单位遵守法律法规产
生怀疑的情况或事项。
第十一条如果法律法规要求注册会计师报告被审计单位对某
些法定条款的遵守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制定计划,以测试被审计单
位对这些条款的遵守情况。
第十二条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总体了解适用于
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处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被审计单位如何遵守这些
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在获得总体了解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关注某些法
律法规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经营风险,即
违反法律法规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停业或对其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第十四条为获得对法律法规的总体了解,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
下列审计程序:
(一)利用了解被审计单位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