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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转让房地产应征土地增值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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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转让房地产应征土地增值税.doc

上传人:tmm958758 2016/3/16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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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个人转让房地产应征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解答■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及免征条件如何? 一、非居住用房税种计税条件计税公式及税率免征条件土地增值税提供上手购房发票[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 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速算公式无增值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转让收入-转让收入× 90% )× 30% 营业税及附加提供上手购房发票(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 × % 无余额不能提供上手发票转让收入× % 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 × 20% 无所得额核定征收转让收入× % × 20% 注:适用税率按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速算公式;有关税金包括:转手交易发生的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上手购房《契税完税证》载明的税金(不提供的不予扣减)。二、居住用房㈠普通住房(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 144m 2以下(含 144m 2);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 倍以下( 倍)。税种计税条件计税公式及税率免征条件营业税及附加购买未满 5年转让的转让收入× % 购买超过 5年(含 5年) 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 × 20% 自用满 5年且是唯一住房(含 5年) 核定征收转让收入× 5%× 20% ㈡非普通住房(不符合普通住房条件的居住用房) 税种计税条件计税公式及税率免征条件营业税及附加购买未满 5年转让的转让收入× % 购买超过 5年(含 5年)转让(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 × % 无余额自建自用住宅超用地标准部分超标准部分房价× % 用地面积城区 50? O,郊区 60?O以内部分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 × 20% 自用满5年(含5年) 且是唯一住房核定征收转让收入× 5%× 20% 土地增值税提供上手购房发票[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 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速算公式无增值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转让收入-转让收入× 90% )× 30% ■如何确定转让收入? 转让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确定。但隐瞒、虚报交易价格或报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则采用市场评估价格核定。将非居住用房、非普通住房赠与给非直系亲属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以评估价作为转让收入。■上手购房发票及《契税完税证》各有何作用? 上手购房发票是由上手卖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有效正式发票,可作为转让时符合差额计征营业税条件的抵扣凭证。上手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中载明的税金,可作为计征土地增值税的扣减凭证,按购房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 5% 计算。上述资料在办理房地产交易收件后交 53 号窗审核。■如何界定个人转让居住用房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自用和计征营业税的购买时间? 一、计征个人所得税自用时间的界定: 以个人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核准发证时间或契税完税证填发时间为开始时间,以转让房屋时房管部门受理交易申请的时间为结束时间计算是否自用满五年( 穗地税函[2005]133 号)。若纳税人对自用开始时间有异议, 可在税款缴纳前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由调房总站代征点核实开始时间并计算自用时间:(时间不一致的,按孰先原则处理) ㈠购买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 ㈡购买房改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