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我为大督查提意见”编号DDC20180138号交办件的办理情况报告昆明市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贵办下发关于“我为大督查提意见”转交事项DDC20180138号案件,我区即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转办编号DDC20180138的办理情况(一)反映问题我村是盘龙江源头,水源重点保护区,所以从好几年前就不准种田了,说是怕污染水源,就把田收了种树,,所以年青的都出去打工,老人和小孩留守,我村两年前满60岁的就可以领低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家里有关系的或是在村上当官的才可以领,家庭难过的到还领不到。是不是我村以后世世代代打工不种田了,家庭好过的还领低保,我们曰子难过的到还领不了?来查一下村官(二)属实情况情况不属实。(三)重复情况无。(四)涉及国家级环保督察专项行动情况不涉及国家级环保督察专项行动(五)办结情况已办结。(六),区民政局、滇源街道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5人到白邑村委会开展实地了解调查。白邑村委会杨副主任明确表示:(1)文件中所反映的白邑村村官可以拿低保、生活困难的不得拿低保以及与村官关系好就可以拿低保等等情况,确定不属实;(2)白邑村全体村三委干部近亲属领取低保的情况,在以前曾经有,自按照上级开展低保清理整治工作以来,尽数清退,白邑村村三委干部没有任何人的近亲属领取低保。(3)白邑村委会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长期开展低保清理整治,不断规范低保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机制,落实低保长期公示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使低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市、区各级对低保清理整治规范管理的部署要求,滇源街道对所有城乡低保在保对象开展了数轮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狠抓《昆明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昆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社会救助政策规定的落实,不断规范低保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各级责任履行落实。2017年11月,停保256户280人(其中:村三委近亲属42户43人);2017年12月,停保782户965人(其中:村三委近亲属25户33人);2018年1月,停保81户112人(其中:村三委近亲属16户22人)。至2018年1月止,滇源街道辖区村三委近亲属领取低保的已全部停保。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的一年间,滇源街道辖区大力开展低保整治清理工作,共停保1844户2205人,且每月均在各村委会公开公示栏张贴公示停保人员名单,确保广大群众知晓,保证低保工作公开透明。按照开展城乡低保长期公示工作的要求,每月对新增、清退及在保低保对象名册均在各村委会、村组进行长期张贴公示。(七)责任追究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