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125-2003
清洁生产标准石油炼制业
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
–Petroleum refinery industry
2003–04–18 发布 2003–06–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HJ/T 125-2003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定义
4 要求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6 标准的实施
HJ/T 125-2003
前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
进法》,进一步推动中国的清洁生产,防止生态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
发展,并为炼油厂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 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可用于燃料型炼油厂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
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燃料-润滑油
型、燃料-化工型石油炼制企业可参照执行。
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基础上,本标准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
平和管理水平而制订,共分为三级,一级代表,二级代表<br,三级代表。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
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每 3-5 年修订一次。
根据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清洁生产指标原则上分为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
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六项。考虑到石油炼制业的特点,本标准对石油炼制业的
清洁生产指标定为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
端处理前)、产品指标、环境管理要求 5 项指标,同时对石油炼制业污染物产生
量大的生产装置提出清洁生产标准,分别为常减压装置、催化裂化装置和焦化装
置。生产装置的清洁生产标准则根据装置特点选择 3 项指标。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清洁生产技术中心负
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 200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HJ/T 125-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清洁生产标准石油炼制业
HJ/T 125-2003
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
– Petroleum refinery industry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业燃料型炼油厂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
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燃料-润滑油型、燃料-
化工型石油炼制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标准和规范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
准同效。
GB252-2000 轻柴油
GB17930-1999 车用无铅汽油
GB/T15262-1994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
光度法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488-1996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GB/T16489-1996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世界燃油规范》
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
1
HJ/T 125-2003
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
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
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
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石油炼制业
以石油为原料,加工生产燃料油、润滑油等产品的全过程。石油炼制业不
含石化有机原料、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以及化肥的生产。
石油炼制取水量
用于石油炼制生产,从各种水源中提取的水量。取水量以所有进入石油炼
制的水及水的产品的一级计量表的计量为准。
净化水回用率
含硫污水汽提净化水回用于生产装置的量占净化水总量的百分比。
原料加工损失率
生产装置在加工过程中的原料损失量占原料加工总量的百分比。
污染物产生指标
包括水污染物产生指标和气污染物产生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