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序言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1956年8月创办的广东省体育运动学校,2005年5月升格为全日制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以“弘扬体育精神、勤学体育知识、精练体育技能”为办学理念,坚持“立足广东、面向全国、立足行业、面向社会”的服务定位;以“文明精神、野蛮体魄,创新思维、精湛技能”为校训,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区域特色,国内一流的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院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学院办学行为,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中文名称: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GuangdongPolytechnicofSport。学校的网址为:学院法定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奥体路52号,邮编510663。学院经举办者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根据办学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第四条学院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学院行政主管部门是广东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第五条学院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执行国家法律,深化教育改革,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弘扬体育精神、服务体育行业、培养体育人才为特色,构建体育中职、高职、本科贯通衔接的体育职业教育新体系,创新体育人才培养和服务的模式;建立“政府主导、主管部门领导、行业和企业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体育行业优势”的办学体制机制,更好地为体育人才培养、体育科研、社会和文化创新提供服务,将学院建成全国体育职业院校示范院校。第二章举办者与学院第六条广东省体育局依法为学院提供所属办学资源并予以保障。学院与举办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按照《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七条学院依法享有下列办学自主权:(一)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并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三)学院根据国家法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办学条件,按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专业招生比例;(四)自主确定教学、科研、管理等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聘任教职员工,开展考核评价,实施收入分配;(五)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化传承和体育服务;(六)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进行自主管理和使用,按政府规定收取学费及有关费用;(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八条学院依法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教育政策;(二)接受举办者等其他政府部门的指导,接受社会监督;(三)遵守学院章程,按办学宗旨办学,并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完成体育人才培养各项任务;(四)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受教育者和教职员工提供必要的信息及服务;(五)根据实际需要,在保证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人、财、物资源优势,承办非学历教育,为在岗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和培训;(六)未经举办者同意,不得改变资产用途、不得转移使用权、作抵押或为他人担保,保护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第三章办学活动第一节人才培养第九条学院把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的基本目标,按“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的要求,充分发挥体育文化在育人过程中的作用,把弘扬体育精神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的体育专门人才。第十条学院主要实施高等学历教育,以全日制专科教育为主,同时根据社会需要积极开展非学历高等教育。学院全日制教育的主要形式包括:(一)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主要招收普通高考体育类考生,为在校全日制学生,学制3年,毕业生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二)初中起点五年制教育:主要招收全省体育运动学校参加中考的考生及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具有体育特长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学制5年,毕业生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三)专本连续教育:政府部门批准,与本科院校开展合作,实行“三·二”分段教育,招收普通高校体育类考生,毕业具有大学本科/专科学历;(四)自主招生教育:主要招收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学制2~3年,毕业生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五)中高职“三·二”分段教育:在政府部门的批准下,与中职学校开展合作,实行“三·二”分段教育,通过转段、选拔或考核方式进入学院对口专业学习两年,毕业生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第十一条学院学科为体育学,学科建设突出体育特色,以服务社区体育、体育人才培养、竞技体育服务等涉及体育运动与产业问题为使命。主要开设体育艺术表演、休闲体育、运动训练、运动防护等专业,根据国家和广东体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需求情况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招生比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