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山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一年五月目录 目的 适用范围 检查验收制度 检查验收的条件 检查验收的依据 检查验收的要求与职责 检查验收的程序 检查验收提交的成果与资料 2. 检查验收的内容与方法 检查验收的内容 权属调查 地籍测量 数据库 地籍图件 文档资料 检查验收的方法 3. 调查成果评定内容及评定标准和等级 评定内容 评定标准和等级 检查验收意见附录: 附表 1、城镇土地调查成果检查记录表附表 2、城镇土地调查成果外业检查记录表附表 3、城镇土地调查成果评定表山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目的为了做好山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工作,保证成果质量,统一全省城镇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的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山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二次调查办”)负责解释。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工作。县级初检、市级预检可参照执行。 检查验收制度检查验收工作分别由各级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县级负责初检,市级负责预检, 省负责验收。 检查验收的条件成果符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要求。数据库成果为北京超图城镇地籍建库 版本生成格式数据。提交成果资料齐全。县级初检、市级预检合格后,由市级向省二次调查办提出验收申请。 检查验收的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 -2007 )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 2007 )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 -1993)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数字化规范》(GBT/17160-1997 )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 ) 《全球定位系统( GPS )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97 ) 《城市测量规范》(CJJ8-1999 )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与要求》(GB/T17941-2008 )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 《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原国家土地管理局)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 〕359 号)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 国土籍字第 26号)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国务院第二次全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0号表格》(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