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上海交通大学校园横幅管理办法( 2011 年 12月 27 日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徐汇和闵行校园环境宣传管理,规范校内悬挂横幅工作,使之成为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同时为了进一步构建和谐校园,逐步建设与世界一流大学相匹配的校园文化环境,特制定我校校园横幅管理办法。一、管理分工校园悬挂横幅由党委宣传部、徐汇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指委、后勤保障处等部门协同管理,并共同协商制定横幅管理办法。各部门管理职责如下: 1、宣传部主要负责接受各单位悬挂横幅的申请,并对横幅内容、规格、式样、悬挂地点、时间进行审批。 2、宣传部委托徐汇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徐汇校区(含“一类地点”、“二类地点”、“三类地点”) 悬挂横幅进行审核。 3 、宣传部委托学指委(团委)负责对在闵行校区( “二类地点”) 以学生为主体的活动宣传横幅进行审核。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会同审核涉外活动横幅的内容。 5、后勤保障处按照本规定和校园综合管理有关规定对横幅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违反规定的情况进行纠正和处置。二、悬挂地点 1 、徐汇校区一类地点:面向广元路校门(五号门)的大草坪旁、面向番禺路校门(三号门)的道路上方。二类地点:浩然大厦东门上方、三角地道路上方。三类地点:老图书馆阳台前、体育馆阳台前、大礼堂入门上方、 2 新建楼门前上方、教师活动中心门前、工程馆门前、新上院门前等。除上述地点外,学校各单位一律不能在华山路校门(一号门)、淮海西路(二号门)等其他地点悬挂横幅。 2 、闵行校区一类地点:老行政楼广场周边(菁菁堂、老行政楼、上院 500 号南立面) 、各食堂门口。二类地点:铁生馆、光彪楼、逸夫楼、体育馆、铁生馆前桥洞至东区转盘。三类地点: 图书馆、学术活动中心门前、各学院大楼、教学楼等。除上述地点以外,学校各单位一律不得在新行政楼、东大门、南大门等其他地点悬挂横幅。三、横幅内容、数量和悬挂期限 1、一类地点横幅内容: 学校重大活动、思想理论宣传、法定节日庆典等。其中徐汇五号门草坪横幅总数不超过二条, 番禺路校门(三号门)的道路上方横幅总数不超过一条;闵行菁菁堂横幅数不超过一条,老行政楼横幅数不超过二条,上院 500 号横幅数不超过二条,各食堂门口不超过一条。如活动集中,按内容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由宣传部协调横幅悬挂的地点。 2、二类地点横幅内容: 学生为主体的重要活动。其中, 在闵行铁生馆前桥洞至东区转盘区域,悬挂的数量可适当放宽,其他地点从严控制。 3、三类地点横幅内容: 各单位重大活动。仅限与该建筑物内所举行的会议和活动内容相关的横幅。 4、横幅悬挂期限: 一般不超过三天, 一项活动在一个校区内横幅悬挂总数一般不超过三条。四、申请流程 1、横幅审核实行“一门式”服务, 徐汇指定地点由徐汇综合管理 3 办公负责管理,闵行指定地点的学生活动横幅由学指委负责管理,其他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接受申请与反馈结果。 2、徐汇校区悬挂横幅直接填写《徐汇校区校园活动及悬挂横幅申请表》(见附件一) ,并到徐汇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批。徐汇综合管理办公室会根据横幅内容交与宣传部会签。 3 、闵行校区悬挂横幅直接填写《闵行校区悬挂横幅申请表》(见附件二) ,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报宣传部审批。 4、闵行学生活动可在“团旗飘飘”网中下载填写《闵行校区学生活动宣传项目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