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0]52号)、《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教社政[2004]7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云发[2008]11号)、【永平县教育局、永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教字〔2010〕号)等文件精神,为把“平安创建活动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创造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良好治安秩序和文明的校园环境,依据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恩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永平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以“保安全、抓质量、求发展”为主题,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全面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解决影响和制约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二、总体目标通过五年的努力,力争在我校建立起“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长效工作机制和有效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改善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状况,努力实现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民主法制观念的明显增强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的显著提高,形成校园内安全稳定、秩序良好、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三、创建标准(一)领导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教务主任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实行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班主任,少先队大队部等职能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使创建活动处于常抓不懈的态势之中。坚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系统化,制度化管理,层层落实,分工负责,协同作战,做到创建活动有内容,有计划(方案),有要求(检查),有总结评比,促使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得到深入开展,形成组织领导有力、责任明确、人人参与的格局。(二) 学校领导重视,安全管理规范。学校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建立健全完整、科学、管用的学校安全台帐。制定和完善“平安校园”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完善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机制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学校安全防范有效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等。(三) 保卫机构健全,防范体系完善。构建保障安全需要的安全保卫机构和现代化技术防范体系。我校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护校队人员。专人负责住宿生的安全保卫工作。配齐(法制)副校长,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立并不断完善集技防、物防和人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高学校技防、物防和人防的建设水平。(四) 重视安全教育,维护学校稳定。加强“三生”教育,提高教育效果,按要求开足和开齐课时;加强法制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