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评估资本吸收的能力,强化资本在经营管理的约束机制,提高资本管理水平,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2004 年第 2号令),《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 2011 】 44号) ,中国银监会合作部《关于开展村镇银行监管试评级工作的通知》(银监合[2011]29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本金包括核心资本、一级资本及附属资本。第三条资本管理的目的是确保资本的稳定性和资本质量, 通过资本约束强化资产结构管理和风险资产管理,建立良好的资本补充机制,增强资本吸收损失的能力。第四条资本管理层级划分为: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责任部门。一、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其主要职责: (一)设定与银行发展战略和外部环境相适应的风险偏好和资本充足目标,审批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确保资本有效覆盖主要风险; (二)审批资本管理制度,确保资本管理政策和控制措施有效落实; (三)监督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的全面性、准确性、前瞻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四)审批并监督资本规划的实施,满足银行持续经营和应急性资本补充需要; (五)每年至少一次审批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审议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听取对资本充足率管理和内部资本评估程序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六)审批公开信息披露内容、披露过程及相关内部政策, 定期公开披露资本充足率相关信息,保证报告或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七)确保商业银行有足够的资源独立、有效地开展资本管理工作。二、经营管理层负责资本管理政策的实施,其主要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资本政策,负责制定资本管理制度;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风险控制制度、方法和手段,控制各项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规避、缓释、降低和分散风险,对重大和突发风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三)负责建立对资本内部评价机制,定期对影响资本质量各因素进行评估,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四)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及操作程序,报董事会审批; (五)负责流动性管理,制定流动性管理办法,确保流动性目标达到监管要求; (六)负责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并制定资产减值管理办法, 确保资产损失准备目标达到监管要求。三、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各项风险管理办法、措施,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风险控制实施细则; (二)负责监控日常资本质量状况,定期对资本质量情况进行分析。(三)贯彻落实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资本管理政策,按照政策要求调整风险资产结构,提高资本利润率与资产利润率水平。(四)负责监测风险资产及各项资本充足水平,提出提高资本充足水平的建议。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资本金管理,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遵循本办法规定。第二章资本管理的目标第六条资本管理的总体目标是确保资本质量,增强资本吸收风险的能力。将杠杆率、流动性管理、贷款损失准备管理纳入资本管理目标,以增强资本管理的系统性。第七条资本管理目标。一、资本充足目标总体目标应达到监管要求二级水平以上,当某一指标达到风险预警线时,采取补充资本等措施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其中: (一)资本充足率最低为 % (含储备资本 % ) ,力争保持 15% 以上。某一时点达到 % 时,设为风险预警线; (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为 5% ,力争保持 7% 以上。某一时点达到 5%时,设为风险预警线; (三)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为 6% ,力争保持 8% 以上。某一时点达到 6%时,设为风险预警线; (四)杠杆率最低为 4% ,力争保持 6% 以上。某一时点达到 4%时,设为风险预警线。二、资本构成(一)核心一级资本核心资本是金融机构可以永久使用和支配的自有资金,核心一级资本包括: ; ,应进行以下调整: (1 )扣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类和债券类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净利得; (2 )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变动未实现部分累计为净利得的,应扣除;为净损失的,应加回; (3 )现金流套期有效部分中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累计为净利得的,应扣除;为净损失的,应加回; (4)扣除固定资产重估储备(不包括非自用不动产); (5)扣除将可转换债券中可转换权分拆确认为权益的部分。 ; ; ,应进行以下调整: (1) 扣除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累计净利得(考虑税收影响后); (2 )若使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部分为净利得的(考虑税收影响后),应扣除; 为净损失的(考虑税收影响后),应加回; (3)扣除当期利润中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