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假期管理制度一、 假期类型员工请假分为法定假期、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及护理假等。二、 法定假期1、 除日常休息日外,公司按国家规定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假,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有11天的法定带薪假期: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2、 集团统一安排法定假期的休息,以通知文件为准;各子公司参照集团文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或请假。三、 年休假1、 员工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2、 员工工作年限计算方法:以员工入职时间(正式上班之日)开始计算;集团及各子公司间工作/岗位调动均计入工作年限。二次入职者(即离职之后重新入职),原先的工作时间不进行累积。3、 年休假请假方式:年休假以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轮休方式安排;销售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原则上在销售淡季期间享受年休假。4、 年休假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5、 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期间: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休年休假往返的路途时间包括在年休假之内。6、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后,由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其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年休假折算方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X职工本人全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年休假涉及到的年度均指会计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7、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当年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者;当年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者;当年有旷工者;当年有委托他人代打卡或替他人代打卡行为者;当年迟到和早退超过15次者;不服从公司安排拒绝加班者;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员工下一年度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已享受的年休假工资应在工资中扣回。8、 公司辞退或者自动离职的员工,已享受的年休假工资应在工资中扣回。离职员工年休假折算公式如下:当年可享受全额年休假的离职员工该员工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离职之日前的日历天数-365天)x职工本人全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年休假天数需折算的离职员工该员工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可享受年休假之日到离职之日的日历天数-365天)x职工本人全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9、 员工当年的年休假不得延至下一年度,逾期不再享受当年年休假;不得预支下一年年休假。10、 员工在需要请事假、病假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可用年休假抵冲。四、 病假司龄一年以上正式员工每年有3天有薪病假,超出3天为无薪病假。试用期内只有无薪病假。有薪病假只能当年使用,不得隔年使用。有薪病假需有市区内区以上医院开具的需住院治疗的证明并填写病假申请,报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审查,经总经理/总裁批准后方能作为病假处理。司龄未满一年的病假和享受有薪病假之外的病假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发放。病假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调换的工作,按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