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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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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raojun00001 2020/5/27 文件大小: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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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_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人员借调规定人员借调一般是由于技术攻关、引进专案、确保重点建设或扩大事业范围等原因,急需某类专用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在调用有困难的情况下所采取取的临时或短期借用的办法。假如有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乙用人单位由于工作需要,与甲单位协商后,请该劳动者到乙单位为乙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借调人员,甲、乙两个用人单位需要认真协商,并签订借调人员协议。该协议应将借调时间、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涉及被借调人员的劳动权利、义务约定详细、明确。例如被借调人员的工资是多少,由谁承担,由谁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由谁承担等。顺便讲明,被借调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无论由甲单位还是乙单位承担,负责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单位必须是甲用人单位,因为被借调人员是与甲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如果被借调人员因劳动权利义务与乙单位发生纠纷,甲单位有责任与乙方协商解决纠纷。如果该纠纷得不到解决,被借调人员欲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将甲单位作为被诉人,将乙单位作为第三人,要求其参加仲裁活动。版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河池市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单位及事业单位借调人员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借调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人员从原单位脱产借用(含各类抽调、跟班学****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第四条借调工作的主管部门按借调单位的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为同级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五条借调期限一期为3个月。借调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因工作需要延长借调时间的,可再延长一个借调期,借调单位应在借调期满前一周按管理权限向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延长借调手续。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需借调的,视中心工作需要的时间确定借调期限。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一段时间内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单位人员不足的。(二)工作任务较重,本单位工作人员不足,近段时间内又不能及时充实的。(三)因专项工作成立的临时性机构,相关单位人员调剂不出的。(四)其他工作需要的。第七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四)身体健康。第八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一)借调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本人、其所在单位及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借调单位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书面提出借调。借调申请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或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拟调入考察、跟班学****等)及借调期限等。原则上不得跨市、市内不得跨县借调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需考察的除外)(二)借调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向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发出借调通知,办理有关手续。(三)临时机构需借调人员的,由组建临时机构的牵头部门提出意见,由同级组织部审批。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应拒绝未经组织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借调手续的借调行为。(四)借调到上级单位(部门)工作,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