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司法局整治“浮庸散奢”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建设承诺书根据县委《长海县软环境建设年活动方案》及长海县软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浮庸散奢治理实施方案》总体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 严明工作纪律, 切实提高司法局工作水平,县司法局郑重向社会各界承诺: 一、加强学****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巩固深入学****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以“五型”党组织建设引领“五型”机关建设活动的成果, 坚持学****制度, 加强政治和业务学****深入学****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学****各项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业务知识, 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改进作风,提高机关效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司法局机关考勤制度、学****制度、财务管理规定等机关管理制度, 严明机关纪律, 严格作息时间, 严格廉洁自律, 明确职责分工, 全体工作人员做到思想求实、工作务实、作风踏实。三、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 旗帜鲜明, 敢于碰硬, 坚决反对各种消极***现象和不正之风。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不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四、加强工作调研, 发挥好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围绕司法行政议题深入开展调研活动, 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发挥好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五、改进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工作, 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网络。改革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方法,提高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作用, 指导各基层司法所不断探索工作机制, 促进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 长海县司法局 2012 年5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