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秣陵 2010 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010 年,社区矫正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致力于“平安秣陵”、“法治秣陵”、“和谐秣陵”建设,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发挥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能,不断巩固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制; 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 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增强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社区矫正示范区建设, 全面提升矫正水平,推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区、全市领先水平。一、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1 、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 在现行法律框架内, 加快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会同有关部门, 依照重新修订的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要求, 切实抓好各项新制度、新规章的落实,确保工作规范严格。 2 、加强部门工作衔接。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区公安局和区司法局《南京市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工作实施细则》精神,密切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等部门的联系, 定期相互通报、核实新接受的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资料, 核查矫正对象交接情况, 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现象的发生。 3 、落实司法奖惩措施。按照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南京市申办社区矫正对象减刑的试行办法》和《南京市社区矫正对象惩处试行办法》要求,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充分运用行政和司法奖惩措施,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4 、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迅速、及时、有效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做到防患于万一, 确保处惊不乱, 能够从容应对。认真总结社区矫正保证金制度的经验做法。二、创新管理教育方法,提高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质量 1 、创新教育矫正方式。坚持教育矫正为主的原则,强化分类管理、科学矫治理念, 重视发挥心理矫正、恢复性矫正的特殊功能,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法律知识、公民道德和时政教育,促使其认罪悔过、弃恶自新。 2 、拓宽教育工作载体。创建社区矫正教育( 心理矫正) 中心, 扩大技能培训中心、公益劳动基地等建设。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协作,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鼓励其自谋职业;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 及时化解不良情绪和不安定因素。集中使用教育矫正资源, 提高教育矫正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3 、积极探索社会化管理模式。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及社会各界, 凝聚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 做大做强社区矫正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三支队伍。三、不断筑牢基础业务,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保障 1 、推进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按照市司法局要求, 通过社会招募等手段, 为司法所配备社区矫正专职社工。二是继续培养心理咨询师专业队伍。三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强化业务指导,严格工作考核, 逐步建立起一支稳定的、专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确保社区矫正的工作落实。 2 、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业务培训, 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高效运作、安全稳定, 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办事效力和科技含量, 强化对重点社区矫正的日常监管。 3 、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台帐。按照上级要求,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进行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