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吴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集中支付管理要求,预算单位实行备用金和报账制。为了保证预算单位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备用金使用管理,确保备用金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一、备用金的核定。预算单位为办理日常零星开支,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备用金,一般不超过3-5天零星支付所需现金。各预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量、规模大小及零星开支情况提出备用金额度申请,支付中心依据预算单位的申请及具体业务情况审定备用金额度,并签订备用金管理责任书。二、 备用金的使用。备用金主要用于小额零星报销费用支出,其使用范围为:除工资统发项目外的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其他确需支付现金的支出等。三、 备用金的管理。各预算单位领取的备用金应按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单位所发生的经济往来,除规定的范围可使用现金外,其他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1、 预算单位的备用金由报账员妥善保管,对其安全负责,应采取有效措施防盗、防丢失。2、 预算单位必须严格备用金的使用范围,报账员用备用金支付后,应及时到支付中心办理报销,予以补足备用金,确保单位的工作需要。如工作需要调整备用金限额时,应向支付中心申请报批。3、 不准坐支现金。预算单位在取得现金收入时,必须当天送存银行,不准直接支用。4、 预算单位申请开设“单位小额现金专用账户",报支付中心初审。支付中心将备用金转入“单位小额现金专用账户"视同现金管理。严禁将个人和单位的收入转存到“单位小额现金专用账户”上。如将单位的收入转存到“单位小额现金专用账户”上,一律视小金库处理;如报账员公私款混用混存,一律视工作失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5、 预算单位报账员因工作变动时•,应报送支付中心备案,并在支付中心的监督下方可办理备用金交接手续。6、 预算单位报账员应主动配合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和支付中心对备用金情况的检查,按月向支付中心报送“单位小额现金专用账户”的银行明细对账单,一旦发现报账员有利用备用金舞弊的行为(包括转存、挪用、私借等),根据情节轻重,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预算单位应立即将其调离报账员岗位。附:《吴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备用金定额核准表》《吴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非定额备用金审批表》《吴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备用金管理责任书》吴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备用金定额核准表单位名称单位编码地址编制人数在编人数现金月平均支出现金月平均余额单位申请备用金定额(大写) ¥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核定备用金定额(大写) Y行政事业单位意见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意见¥含经办人:财务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主管部门意见:年月日盖章经办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No:XXX第一联: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同单;第二联: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作记账凭证附件;第三联: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留存备查。注:带申请单位2003年度现金日记账年月日 No:XXX单位名称单位编码事由申请金额(大写) ¥预计归还日期年月日行政事业单位意见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意见印鉴:经办人:审批人:年月日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