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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解读来源: 转载作者: 发布时间: 2015/6/5 15:06:17 浏览次数: 92 核心提示:本规范共分 10 章、 6 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 2011 版)】没有太大区别。一、新规范内容本规范共分 10 章、 6 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 2011 版)】没有太大区别。二、新规范适用范围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配套使用, GB50300 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配套使用, GB50204 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 而 GB50666 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 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 GB50204 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 GB50666 实施。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与 GB50204-2002 ( 2011 版)相比 1 、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 GB50300-2013 的修订相符, GB50300-2013 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 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 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 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配套使用); 3 、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 4 、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 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 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 1 配套使用); 6 、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 7 、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8 、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9 、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 10 、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 11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 取芯法。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1 、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新规范第 3 章) 明确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组织、程序和合格标准(与 GB50300-2013 中第五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的修订相符); 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附录 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规定: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将不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仅“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作出相应规定, 对于老一版规范规定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参照本规范执行。 2 、规定了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规定( ) 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检验批不合格时不得使用;混凝土浇筑前施工质量不符合的检验批,应返工、返修,并应重新验收。 3 、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新规范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材料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扩大: 1 获得认证的产品; 2 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次批次的抽烟检验均一次性检验合格。当上述两个条件都满足时,检验批容量只扩大一次。当扩大批后的检验出现一次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并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说明: 产品认证是第三方就产品满足规定要求给予书面保证的活动,其中第三方为获得政府批准并且有评定能力的认证机构。检验批容量最多只能放大一次, 当产品检验批经放大后, 若出现不合格的情况, 则应再次从严验收, 及产品检验批恢复到放大前容量, 并且后续不得再进行放大。 4 、增加了材料进场合并验收规定(新规范 )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用于同期施工且属于同一工程项目的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