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我市明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中心城区调至1100元月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和津贴我市明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中心城区调至1100元月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和津贴本报讯(记者明眺生)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我市明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江岸区、江汉区、侨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武汉开发区、东湖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元: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0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延长法定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新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市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依照本标准执行。•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关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12333《专家访谈》,我是主持人张业。今年11月16日,湖北省政府下发通知,从2011年12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是1995年湖北省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七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这个通知一经发布,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许多朋友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来询问此事。为此,我们今天邀请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尚贤军处长,清他来和大家一起聊一下最低工资的相关话题。欢迎尚处长。主持人:尚处长,清您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尚贤军: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的保障劳动者在履行必要劳动义务后获得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最低劳动报酬的制度。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主持人:尚处长,刚才您介绍了一些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相关规定。那么,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来说,聘用人员是否也要遵照执行呢?尚贤军: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主持人:我们湖北省在今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适用范围,又是如何划分的呢?尚贤军:2011年薪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二档,具体为:(A)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杨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升发区及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非全II制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