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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看冤案的形成与预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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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看冤案的形成与预防.doc

上传人:小雄 2020/5/29 文件大小:6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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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刑事冤案的成因与预防——以聂树斌案为视角一、聂树斌案过程:1994年10月1日,聂树斌被刑事拘留;1995年,因被怀疑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5年,王书金承认自己为“聂树斌案”的真凶。2013年9月27廿,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复查,开启了中国异地复审的先河。2014年12月2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母亲送达立案复查决定书。2015年3月17日,聂被执行死刑后律师首次获准杏阅该案完整卷宗。2015年4月28日,山东高院将召开聂树斌案听证会。2015年9月15日,因复查工作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再次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三个月。目前,聂树斌案的复查工作任然没有结果。虽然侦查机关排除了王书金是聂案的真凶,但是从聂案的卷宗及现存证据来看,仍然疑点重重,无法确实证明聂树斌就是真凶的情况下如何判了一个人的死刑。现存的证据迷雾重重,让人对于聂案持怀疑的态度,一共有以下的疑点:疑点一:多次出现的花上衣是否为同一件?李树亭认为,在聂树斌案中,花上衣至少曾经出现6次。1、 根据被害人父亲陈述:当年破案期间,专案组曾三次到其家中,第一次拿走了被害人的照片,第二次拿走了一件花上衣和一件花裙子(后来多次索要却并未归还),第三次又拿了一件花上衣和一件花裙子让他们辨认,他们回答说不是家人的,不知道是谁的。2、 根据孔寨村村民段某某陈述,当年办案人员曾让她辨认过一件花衬衣,段回答说不知道是谁的。3、 根据聂树斌母亲张焕枝陈述:当年办案人员也曾让她辨认过一件花衬衣,张回答说不知道是谁的。4、 王书金案件在河北省邯郸市中级法院开庭时,张焕枝进入法庭旁听,休庭后称检方出示照片上的花上衣,与当年办案人员让其辨认的花上衣不一致,并质疑检方证据做假。5、 根据《青纱帐静悄悄》记载:1994年8月5日聂树斌在游荡中,从张营村梁某家门前三轮车上顺手偷走一件半袖上衣,缠在车把上。李树亭分析,聂树斌案6次出现过的花上衣,至少应有3件完全不同:1、从被害人家里提取的;2、所谓从张营村梁某三轮车上偷的;3、让张焕枝辨认过的。到底哪一件才是随卷移交的(即彩色照片上的)花衬衣或者短袖衬衣?查遍整个卷宗中也无法弄清楚。疑点二:花上衣从何而来?聂树斌案判决书显示,1994年8月5日下午5时许,聂树斌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受害者,至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故意用自行车将骑车前行的康某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将其强奸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勒其颈部,致其窒息死亡。李树亭称,就此杀人工具即短袖上衣或褂子,亦即所谓的“花衬衣”的来源,聂树斌先后的供述混乱。这件衣服从最初的衬衣,变成白底小黑花短袖上衣,短袖的白底黑小花上衣,再变成了颜色是白底兰黑小碎花图案,再变成了从破烂堆上拿的;从拿这件衣服准备自己穿,但没有试,怕被人发现,变成了衣服式样不知是女士的还是男士的;从12点半多再到约摸下午3点半再到下午5点多,偷拿到衣服的时间也在不断变化。聂树斌曾供述称花衬衣是从原石家庄市郊区留营乡张营村收破烂的梁某处偷来的,在警方调杏取证时,梁某并没有证明自己曾经丢失过花上衣,或曾在三轮车把上搭过并丢失过任何衣物,更没有辨认过聂树斌供述的作案用的短袖上衣,是自己曾经丢失的衣物。侦查机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