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民事起诉状(样本) 原告张三,男, 1965 年3月 12 日生,汉族,住苏州虎丘区狮山路 XX 巷 XX 号,电话 6605XXX 。被告苏州市虎丘区 A 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虎丘区 XX 号。法定代表人李四,董事长,电话 6635XXXX 。被告苏州市虎丘区 B 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虎丘区 XX路 21号法定代表人王五,董事长,电话 6607XX 。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苏州虎丘区 A 有限公司归还借款人民币 10 万元。二、判令被告苏州虎丘区 A 有限公司支付借款利息人民币 1 万元。三、判令苏州市虎丘区B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四、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被告苏州虎丘区 A 有限公司因资金困难向原告借款 10 万元,双方于 2007 年 12月 23 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 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一年, 年利息 10% ,被告苏州市虎丘区 B 有限公司为被告苏州虎丘区 A 有限公司担保。借款合同到期后被告苏州虎丘区 A 有限公司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归还,被告苏州市虎丘区B有限公司也拒绝还款。现原告因急需用钱,而被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种种理由拒不归还借款,担保人也无理拒绝担保义务。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百零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判令被 2 告被告苏州虎丘区A有限公司归还原告的借款本金 10 万元,支付利息 1 万元,被告苏州市虎丘区B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借款合同》, 系双方签订于 1997 年 12月 23 日所签订, 原告保留一份。证人刘六,住苏州市虎丘区XX路XX巷 30 号,电话 663 8 XXXX 。此致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附:起诉状副本两份起诉人张三二 00 八年三月五日法院关于民事起诉状的说明: 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