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公司车辆指公司购买或租赁的车辆管理原则:部门管理,公司监督,执行制度,责任到人。一、车辆的购买与租赁用车部门提出申请,说明需求,经主管副总裁同意后报行政部, 由行政部统筹确定是否能在公司内调配, 确需新增车辆的, 协商用车部门选择节油合用车型, 原则上中档车型采取租赁形式, 经济车型采购解决。购买或租赁的车辆从接收之日起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见《车辆管理档案》) ,用车部门一份,行政部一份。子公司和代表处的购车或租车费用列入用车部门经费。二、用车管理 1 、管理责任股份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管理, 子公司和代表处车辆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管理, 负责人要按本制度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如没有认真执行制度,负责人对因违章或车辆事故而造成公司损失的要承担责任。 2 、车辆交接除新购置车辆, 用车部门收车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对车况、里程数等进行登记确认,作为责任确定的依据。 3 、日常管理 每次用车前要检查外观、车胎、发动机、灯光等, 如有故障要及时处理; 用车部门(人)提出用车申请,经车辆管理部门同意后,驾驶员出车; 用车结束后用车部门(人) 要在《用车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用车部门(人) 不得与驾驶员私下联系用车, 未经批准用车私下出车,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用车登记表》是统计用车里程与油耗的依据,也是确定违章与事故责任的依据, 驾驶员出车前必须在《用车登记表》上要登记起步里程和目的地, 用车后要登记用后里程和用车人。如因没有登记发生无法确定责任的违章或刮蹭等事故, 由用车部门负责人和驾驶员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