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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规划发[2009]1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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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规划发[2009]1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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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规划发[2009]11号.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瑞规划发[2009]11号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后监督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强化规划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经研究同意,现将《瑞金市城市规划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后监督管理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对照方案要求,切实贯彻落实。附件1:《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后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二○○九年八月三日瑞金市城市规划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后监督管理的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法律性,促进房地产开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一个中心”、推进“四个打造”的发展战略,以“提高项目审批和建设效率”为重点,以“强化项目规划监督管理”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切实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后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目标任务1、积极履行每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前置把关的规划审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审查、审批过程中,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必须严格以规委会审定为依据,对照规划条件要求进行审查和核实。对不符合规委会纪要和规划条件的,相关科室不得为其办理方案审查、项目审批和规划放线等手续。2、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批后监管。项目从规划放线到规划验收,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好本项目的批后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指导工作职责,必须对在建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监督查验。对违反规划审批建设行为,应依法坚决予以及时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对严重违反规划审批建设的,依法坚决予以拆除。3、严格项目规划竣工验收。由项目责任领导牵相关责任人统一时间,统一组织项目规划竣工验收。规划竣工验收合格的发放《规划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凭《通知书》予以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验收中发现存在有问题的,由责任领导组织相关责任人共同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和建议,报局务会或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处理(整改)后,方可予以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工作措施1、每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设计方案报审受理的同时,必须确定该项目的批后监管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由监督科、设计科、管理科、监察队分别指派一人组成),并与局主要领导签订《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后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附件1),负责本项目的规划审批和批后全程监督与管理工作。2、项目责任领导负责本项目审批和批后监督管理的全面工作;监督科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在建过程中的日常巡查和违法行为和查处工作;管理科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规划审批和开工放线、验线工作;设计科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规划方案、施工图审查和建设过程中技术服务指导检查工作;监察队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违法违章行为的制止和强制整改工作。3、严格责任追究。项目在审批或建设过程中,如因规划方案和施工图审查、规划审批***、放验线、或建设过程中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和过错,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其中责任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项目监督管理的主要责任,其他责任人员负次要责任。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