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工作制度为加强管理, 确保公司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工作考勤制度。一、上下班时间 1、白班作息时间: 早7: 00 ——晚 19: 30 2、晚班作息时间: 晚 19: 00 ——早7: 30 3 、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如有调整另行通知。二、考勤工作 1 、考勤工作以电子打卡机记录为准, 综合管理员负责每月考勤记录的汇总统计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 、每月职工的考勤工作记录由各部门领导收齐后于次月 1 日交办公室汇总统计,作为员工上月工资核算的依据。 3 、考勤工作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关系到职工的工作考核、业绩评价和奖惩等切身利益, 各部门领导应本着高度负责、秉公办事的态度做好该项工作。三、迟到、早退及外出 1 、员工未经请假超过上班时间及早退时间在 15 分钟内的, 每次扣除当月工资 20元, 迟到、早退超过 15 分钟的按半天事假计扣工资。 2 、如遇大雾、大雪等恶劣气候影响所造成市内交通困难, 或发生意外事故而不能按时上班的,可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3 、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需要外出,应征得本部门领导同意并做好外出记录, 以便掌握人员去向。部门负责人外出直接向公司领导请假。员工出差应按规定报批。 4 、未经部门领导同意,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外出者,一律按早退规定处理。 5 、每月迟到或早退三次以内者,部门领导给予批评教育, 三次和三次以上者扣除当月全额绩效收入。四、病假 1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请假,应有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 属急诊情况的应及时通知所在部门领导, 并在上班后补交医疗证明。 2 、每月员工病假在 5 天(含)以内的不扣奖金,病假在 5 天以上的扣除绩效奖金,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五、事假 1 、员工未休完当年年休假的一律不得请事假。 2 、员工请事假,应事先填写事假单,并交部门领导批准后方能有效。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外出或不来公司上班的,按早退或旷工处理。 3 、员工请事假在 1 天以内(含 1 天)的由部门领导批准;2 天以上的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办公室备案。部门领导请假由公司领导批准。 4、员工请事假每月累计在 2 天以内(含2天) 的不扣工资, 3 天以上即从第3 天起以日工资计算标准按日扣除相应工资。 5 、凡属事假期间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绩效一律按实际天数扣除。六、加班和公休 1 、在正常工作基础上,因任务紧急而必须加班的职工,应由部门领导统一安排, 月底将员工加班情况报办公室汇总统计, 加班情况必须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才可作为申领加班费的依据。 2 、职工按部门领导要求加班的通常付给加班费,也可作调休安排。加班累计满 8 小时的按日计算, 加班累计满 4 小时的按半天计算, 不满半天的按小时计算, 由办公室按职工个人的日工资标准月底统一结算加班费。(参照劳动法相关规定)。 3 、可享受年休假的职工,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4 、员工需要公休的应将公休单交部门领导批准,并交办公室备案。 5 、员工应享受的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因工作需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的,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七、年休假规定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各部门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二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天; 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 年休假 10天; 已满 20 年的, 年休假 15 天。职工工作年限的确定,企业人员以劳动部门发放的劳动手册上记载的工作时间为依据。如工龄有异议, 以其人事档案材料记录为准。第三条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三) 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 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第五条职工休年休假必须事先申请,填写假期申请表,报所在部门领导, 经批准方可休假, 配合部门统筹安排好部门年休假工作。第六条部门要妥善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原则上在 1 个年度内集中安排, 部门确实因工作需要, 也可以分段安排, 但不得跨年度安排。第七条公司鼓励部门和个人妥善安排,在休假年度内休完年休假。职工因个人原因或者因所在部门原因未安排好职工休假的,公司不再给予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八条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