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的通知.doc

格式:doc   大小:52KB   页数:1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的通知.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20/6/1 文件大小:5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的通知.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校学字〔2005〕31号安徽师范大学文件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业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安徽师范大学二○○五年十一月十日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严格学生管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依据教育部二○○五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安徽师范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第三条学生应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稳定的校园秩序,勤奋学****积极实践。第四条学校对违纪学生以教育为主,处分学生应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分适当,同时要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第五条违纪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第二章违纪处分的具体内容第六条对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教育教学秩序和公共生活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者,视情节给予下列处分:(一)对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组织和煽动闹事造成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对操纵、策划和组织非法组织(含邪教组织等)的为首分子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参与非法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散播邪教言论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三)严禁学生在校内进行宗教活动,违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四)对参加、组织非法传销活动或诱骗他人参加非法传销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五)对煽动、策划和组织非法游行、示威、静坐、绝食等扰乱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的为首和幕后的指挥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参与者,视情节和认错态度,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六)对煽动、策划和组织罢课、罢考、罢餐等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参与者,视情节和认错态度,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七)对书写、张贴、散发内容反动、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大字报”、“小字报”、漫画等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八)利用电脑、网络、手机或其他通信工具进行非法活动,侵害他人权益,发表或散布反动言论和不良信息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影响恶劣危害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七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触犯国家刑律,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司法或公安部门处罚者,视情节给予下列处分:(一)被判处管制、拘役、徒刑或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徒刑并缓期执行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三)被处以治安拘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四)被处以罚款或警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八条对偷窃、敲诈、骗取、抢夺、哄抢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者,除追回赃物、赃款或赔偿损失外,视情节给予下列处分:(一)价值在100元(不含100元)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二)价值在100元(含100元)以上、200元(不含200元)以下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