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作担保未签书面合同篇一:无书面担保合同和空白保证的区别无书面合同担保和空白保证的区别?核心提示:虽然大多数保证都以书面合同形式来进行,但在实践中,也有不少保证是经由担保人单方面承诺担保的行为来设定的:无书面合同担保虽然大多数保证都以书面合同形式来进行,但在实践中,也有不少保证是经由担保人单方面承诺担保的行为来设定的:担保函。又称担保-乩保函,是担保人向特定对象出具的保证承担某种义务的书面文件。实践中,担保函使用得非常普遍,内容也多种多样:有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出具保证进行某种行为的、有保证人向特定对象承诺如某种事情或后果发生,保证人承担全部或某种责任的、有保证人向行为人承诺绝不因行为人进行某种行为而追究行为人责任的等等。2备用佶用证。备用信用if是扌口保人(开证行)应借款方要求向贷款方开出的付款凭证。当贷款方向担保人出示该证和借款方违约证明时,担保人须按该证规定的款项支付。备用信用证实际上是担保人以自身的信用向贷款人承诺对借款人履行债务承担责任。 3意愿I匚意愿卩通制是政府或母公司分别为政府下属机构的借款或子公司的借款而向贷款方出具的表示愿帮助借款方还款的书面文件,多在国际信贷中使用。意愿书的明显特征是其条款一般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只有道义上的约束力。违反意愿书虽不引起法律责任,但对“担保人”以后的业务无疑会有所影响,故资信良好的“担保人”一般都不会违背自己在意愿书上的诺言。4 ,构成票据保证。票据保证反映在汇票、支票或其粘单上。需指出的是,无书面合同担保与口头保证并不等同。无书面合同担保仅指没有采取合同书的形式所作的其他书面担保。空白保证空白保证是指保证人在空白证书上署名或盖章,交付于将来要负担债务的人,授予其在确定债权人后记载债权人姓名或一并记载债权数额在其证书的权限。理解空白保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保止人将保址合同相对人(债权人)或保证债额的决定权委托给债务人时,可认为有代理权的授予保匚人对主债务人授予订立保址合同的代理权时,主债务人有向债权人发出要约及受领债权人承诺意思的权限。保址人对主债务人授予订立保址合同的代理权后,此时不问有无空白的填载,保证人的代理人 (主债务人)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意思一致时,即成立保证债务。如果保证人只授予主债务人应与特定债权人或应在一定数额的限度内订立保证合同的代理权,而主债务人却将其他债权人的姓名或将限度以外的保证额记入证书,订立保证合同时,除表见代理的情形外,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自己决上保iiE合同的相对人(债权人)及保证数额,而交付空白证书于债务人时,主债务人不是代理人。此时不管在空白证书上有无债权人姓名或债权额的记载,债务人传达保证人的要约,相对人承诺时,即发生保证债务。如果债务人将保证人的意思错误展示,如保证人要以甲为债权人而债务人却将乙的姓名记入证书,或保证人只想保证 1万元的债务,而债务人却将2万元债务记入证书,并将证书交付于债权人。此时保证人可以依法撤销该保证。篇二:担保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担保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担保人在主合同上以担保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所以这个担保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所以你的担保责任为一般担保、首先确定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2、一般担保的话,对方提起诉讼后,仍不能偿还的话,由一般担保人偿还;3、一般担保人偿还后,找被担保人追偿!4、另外,请注意诉讼时效问题!|评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没有特别注名的属于一般担保人,他享有先诉抗辩权,就是说权利人在没有向法院起诉前,担保人不承担还款责任;在债务到期后6个月没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担保不在生效篇三:空白保证合同上签字是否具有担保效力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http://空白保证合同上签字是否具有担保效力核心提示:空白保证合同上签字是否具有担保效力?从相关法律知识可知,空白保证合同在合法的情况下是具有担保效力的。小编透过一则案例为您分析空白担保合同签字具有担保效力的情形。【案情回放】XX年5月13日,借款人于某向某银行借款50万元用于经营,董某、刘某、王某三人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三名保证人也没有承担保证责任,银行遂将四人起诉至法院,要求于某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其他三名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庭审过程中,三名保证人承认有担保的事实,但对于担保的数额有异议,称借款人于某当时告诉他们担保的数额是20万元而非50万元,而且他们签字时保证合同是空白的,但对此并没有相关证据证实。【案件分歧】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于三名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以及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