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菱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75吨氟啶脲及5000吨草甘膦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浙江大学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2号
二OO六年四月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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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分析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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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因子及源强分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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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8总量控制分析及清洁生产分析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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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已制订了淘汰甲胺磷等高毒农药品种的时间表,2007年开始将全面禁止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使用。公司作为甲胺磷产品的主要生产厂家,面临了产品结构调整问题。
氟啶脲的主要推广应用领域是蔬菜、水果等作物的杀虫,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用于蔬菜、水果等方面的农药将显著增长,所以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新建75吨/年氟啶脲农药生产线项目。
草甘膦是公司八十年代开发的除草剂,从500t/a的规模起步,现已发展到4500t/a的生产规模,为了发挥规模优势,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拟增加草甘瞵5000吨/年的生产能力,扩大到9500吨/年的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令第77号(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和省、市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以求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为此,浙江菱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国环评证甲字第2002号)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室会同湖州市环境监测站在初步资料分析、研究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 ~-93、HJ/-95)的要求,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大气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厂界西南相距500米的菱湖镇医院,西面隔河相距1000米的菱湖中学(2000人),地理位置在附图2中大气#2监测点,南面300米的菱湖镇居民(16780人)地理位置在附图2中大气#3监测点,以及厂区北部周围的蚕桑地、池塘等。
水体主要保护目标为龙溪港。
本工程位于菱湖镇,所在区域属太湖平原河网地带,本工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龙溪港。地表水按环境功能区划,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排放标准。
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1月6日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大气有害物质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GB 14554-93),车间卫生执行《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TJ36-79)。
环境噪声执行GB3096-93的2类标准,厂界执行GB12348-90中的II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标准》(GB12523-90)。
浙江菱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省重点骨干企业,位于湖州市菱湖镇,公司前身菱湖化学厂,始建于1946年,是浙江省最早的化工企业之一。,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职工1173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0余人。公司产品包括农药、氯碱等两大系列20余个品种。.
序号
产品名称
设计规模(吨)
2004年产量(吨)
1
甲胺磷
4500
3123
2
草甘膦
4500
4665
3
乙酰甲胺磷
500
409
4
液氯
20000
16868
5
31%盐酸
20000
13596
6
100%烧碱
30000
23100
7
漂白粉
3000
1627
8
压缩氢
副产物
119600瓶
9
氯甲烷
副产物
1633
污染源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