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 分公司合作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设立甲方分公司,并予其代理权,双方同意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对乙方的合法身份进行识别,做岀合作或停止合作的决定。2、 甲方负责提供甲方的委托书、任职文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股东会决议等文件,以便乙方在当地办理工商、税务等经营执照和有关手续;3、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由乙方派专人来甲方学****乙方自行承担交通及食宿费用);4、 甲方对乙方拟定的办公人员及办公场所等办公条件进行把关审核;5、 甲方负责建立和维护分公司的门户网站,在合作期间由乙方有偿使用;6、 如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以及相关第三者造成损失且情节恶劣者,甲方则有权撤销乙方的分公司负责人职务并收回分公司相关手续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究权;7、 甲方对乙方一切经营活动以及财务往来、员工聘用均有监督、知情和指导权;8、 在乙方正常经营工作中,甲方不得轻易裁撤乙方分公司工作人员;9、 有权监督和制止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或恶意竞争行为。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以合作的方式担任甲方分公司负责人;2、 分公司办公场所的租赁费、办公费、工作人员工资、税务、业务开展经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分公司网站建设费用、网站维护费用每年 元等均由乙方承担(第 年由甲方承担),从第 年开始向甲方交纳;4、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上报分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5、 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借贷;6、 乙方的经营项目范围不得超过甲方的项目范围,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7、 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公司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并且要向甲方公开道歉;8、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 个月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甲方;9、 乙方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并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罢免乙方分公司负责人职务;10、乙方不得随意与同行业合作或恶意竞争, 如有类似情况必须向甲方汇报, 经甲方允许后方可操作;11、 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及技术培训课程;12、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证件复印件留存并且签字确认;13、分公司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 /租赁协议/负责人身份证明均由乙方提供;14、各分公司之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部署和安排,精诚团结, 紧密合作,严禁互相指责攻击和造谣中伤以及散布一切不利于甲方形象的言论。三、分公司营业原则和操作1、 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以分公司名义开展派遣业务及签订有关经济合同, 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2、 分公司开发的项目先由分公司审核评估,盖公章,再上报总公司审批;3、 总公司同意合作后,由分公司带开发企业到总公司签订咨询合作合同,并赴上海签订其它合作合同;4、 分公司投放户外广告、影视广告、收音广告、报业广告等大型广告,需经总公司审批后方可投放,投放广告费用总公司负责 ;5、分公司需要宣传单张、海报、画册等资料可到总公司统一以成本价购买, 费用由分公司负责。四、 利润分成及奖励办法1、因劳务派遣项目运营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