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动迁安置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动迁安置管理工作,提高动迁安置工作人员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现对镇动迁安置工作制定以下管理意见。一、明确工作职责(一)镇动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动迁安置计划的制定以及对已经制定的政策、计划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调整。 、布置、落实。 。 、推进与调整,对各指挥部奖励方案进行审批。(二)镇动迁安置管理办公室职责 、实施细则及操作意见,做好动迁安置预测算工作,并提交动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拟定有关动迁人员待遇的规范性管理办法等。 、困难户、特殊家庭进行协调处理。 、认证、结算。如遇到漏算需要增补的,需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 ,报领导小组审批。 、归档。 ,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安置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协助安置户申办安置房产权证、土地证。(三)镇各片区动迁工作指挥部职责 。 ,保证和谐稳定。 ,上报奖励分配方案,按时发放动迁劳务费等奖励资金。 ,督促各工作组按时完成动迁工作目标任务。(四)镇各动迁工作小组职责 。 ,完成签约。 ,保证和谐稳定。 。以上各级部门必须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二、规范签约程序 ,严格按照规范签约的操作要求实施签约,确保入档资料规范、完整。 ,需提前向镇动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得到领导小组认可后,方可进行动迁。若没有提前汇报或汇报后没有得到认可就进行动迁的,涉及此次动迁的动迁劳务费将不予发放。三、动迁劳务费的使用动迁劳务费在年度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其中: ,包括招待费、伙食费、会务费、考察费用、日常办公费用、相关的签约费用等不高于XX%动迁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