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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方案.doc

上传人:ttteee8 2020/6/4 文件大小:6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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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怀远县一二桥之间地块征迁补偿安置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涡北新城区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县政府用地实施方案及怀政【2010】31号、怀政【2011】49号文件的规定,对新城居委会一桥至二桥之间地块进行征迁。制定如下征迁补偿安置方案:一、征迁范围:涡河大堤以北,禹都大道以南,一桥北首遇春路以西,二桥以东范围内约122亩的集体土地和房屋。二、 征迁补偿安置对象:居住在征迁范围内居民和单位。三、 征迁补偿安置依据:《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怀政【2010】31号、怀政【2011】49号文件及有关政策。四、 征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土地补偿标准:依据怀政【2010】31号文件规定,被征地户每亩一次性补偿32560元整。有青苗的按政策另行补偿。(-)对被拆迁人的合法住宅房屋可实行货币补偿,也可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合法房屋的补偿款与所选安置房款实行各计各价,多退少补方式。生产、经营性用房实行货币补偿的,除按不同房屋结构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补偿外,另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一次性经营补偿费:1、 沿遇春路、禹都大道:每平方米1800—2200元;2、 小街小巷:每平方米400—600元;3、 经营房:每平方米100—200元。生产、经营用房部分与住宅部分不交叉和重复补偿。被拆迁人的房屋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视为生产、经营性用房:1、 具有合法的土地、房屋证照。2、 具有与被拆迁房屋座落位置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3、 征地拆迁公告发布时,该房屋实际作为生产、商业、经营使用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一年以上。五、 安置内容1、 安置位置:望淮新城安置小区。2、 选房原则: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户,按照拆迁办提供安置小区平面图选房。选房按照“先拆迁、先选房”的原则进行。3、 门面房安置原则: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按照就近原则安置。六、 安置房价格望淮新城安置小区统建住宅房安置价格:1、 1-6层安置房综合平均价为780元/nf;2、 享受安置房超出应安置面积10-20nf(含20m2)的,按成本价1200元/血;超出20血以上的按市场指导价2500元/nf结算。3、 (819元/nf);(819元/nf);(975元/nf);(897元/nf);(624元/m2);(546元/nf)【楼层系数经县物价部门核准】。七、 门面房的安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