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07 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诚信形象,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
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
露,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
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
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的信息披露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
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一旦出现泄
密的情形,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
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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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
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发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形成对股东负责的管理理念,尊重和爱
护投资者,培养诚实守信、勤勉尽职的企业文化。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以及与投资者的充分沟通,建立信息双向
交流平台,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提高公司决策和经营的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四)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公信力,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谋求投资者对公司的长期支持,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长远利益的最大化。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股东、潜在机构与个人投资者、境外投
资者);
(二)各类公开媒体(包括各类财经、行业报纸、期刊和电台、电视
台);
(三)各级证券监管机构;
(四)其他有关方面(研究所、投资咨询公司、证券分析专家等)。
第六条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前
提下,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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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包括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的
竞争优势等。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动态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决策、重大重
组、对外合作、管理层变动、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