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基层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难点剖析基层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难点剖析今年以来,宜兴市检察院通过终结性法律文书上网、媒体报道等形式,共公开案件信息约50件。从实施情况看,在促透明、保廉洁、提公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毋庸讳言,公开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需要克服的问题和矛盾,需要引起关注和解决。承办人难堪额外工作量。根据宜兴市检察院工作实际,当前公开案件信息主要涉及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等业务部门,每年需要公开的不批准逮捕案件、不起诉案件近200个案件。仅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中有很多工作需要案件承办人把关、操作。可能引发的案件争议较难掌控。由于受办案时间紧张、人员业务水平等制约,终结性法律文书的说理比较简单、用语不严谨等问题客观存在。由于案件公开、文书上网,案件的每个细节都可能在接受专业人士细究,某些办案瑕疵(标点不正确、用语不准确等)一旦被网络、媒体放大,可能给办案人员乃至检察机关带来不可控的负面影响。个别息诉案件可能被再度“激活”。在办案实践中,不起诉案件有时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互相妥协的结果,未必每个案件都能做到当事人之间利益的绝对均衡,这些纷定争止的案件信息被网络扩散之后,有的人可能依据朴素的直观感受来判定“对错”,有的“专家”可能依据被披露的有限信息(目前难以做到案件的所有执法依据、执法过程等全部公开上网)对案件结果提出“质疑”,受舆论影响的当事人可能会感觉“吃亏”,从而形成信访。可能引发当事方“过度关注”。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每年涉及相关案件百件左右,满足了更大范围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同时少数案件也引发了当事人(尽管已经做了隐***理)“对号入座”,乃至被监督部门的“热情关注”,给检察机关及工作造成一定压力,从而对于检察机关推进公开的积极性产生一定影响。对于上述情况,基层检察院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公开心态。检务公开是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有助于促进办案人员业务素能和廉洁公正办案。检察人员应当要转变思想,积极主动做好检务公开工作。其次,要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在强化办案人员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的同时,要严格落实各级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法律程序等监督把关责任,切实发挥检察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质量把关作用。最后,要着重提高执法办案的规范性。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提高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加强法律文书制作的严谨性和说理性,真正让文书的释法说理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群众的评判。浅议基层检察机关在案件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14年11月23H19:45来源:中国经济网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自2014年10月1日起试行。案件信息的公开使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规定,向办理该案件的检察院查询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的实行是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推进阳光检务,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的有效措施,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依靠广大群众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办事、文明办案的重要保障。笔者所在的子长县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结合本院实际,积极推进应用案件公开系统,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面笔者就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在信息公开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