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条例
(讨论稿)
总则
本委员会名称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
作委员会,隶属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英文名称为:Advanced-mittee of China merce :ACECA。
工作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成
立,面向电子商务与高等教育领域。
宗旨
第三条工作委员会的宗旨是推动电子商务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发展,扩大协会在高等院校的影响,促进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进一步发展。
业务范围
负责在高等院校领域发展协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扩
大协会的影响,壮大协会的实力。
负责电子商务专项培训,包括网上网下培训的报名、组织、发证、合
作等工作,负责组织教材编写、师资培训、大专院校巡回报告等。
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电子商务教学与科研的交流与合作。
负责组织高等院校的各项有关活动。
负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及其各项管理工作。
组织机构
工作委员会由三个机构组成:常务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
常务委员会委员若干。主任委员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宋玲同志
兼任,常务副主任委员由21世纪中国电子商务网校校长张铎同志兼
任,另设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第十一条委员会委员由高校、企业或著名专家、教授、校长等担任。
第十二条办公室若干人。
第十三条其中,委员会和办公室受常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办公室负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常务委员会:
(一)负责制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指导原则;
(二)协调协会和工作委员会的关系,随时传达协会的方针、政策和指导原则;
(三)协调政府管理机构与高校以及专家、教授、学者之间的关系;
(四)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随时发布指示,指导工作的进行;
(五)对工作委员会委员的任免和参与活动的专家人选起指导性作用。
(六)对工作委员会的分立、合并、终止和业务范围的增减起决定作用。
第十五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一)积极参与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在高等院校领域的有关电子商务的研讨会、培训班和各种活动并准备相应的论文或发言稿;
(二)为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可发表在工作委员会会刊和其它刊物上;
(三)积极参与协会在高校领域开展电子商务工作和发展协会会员工作,主动对协会和工作委员会进行宣传;
(四)每年参加至少两次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会议。
第十六条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工作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发展协会会员、组织各种活动,提出具体方案并实施;
(二)与工作委员会委员经常保持联系,随时通报工作委员会和协会的工作
进展和了解委员的最新情况,并组织安排各种活动的人选;
(三)向常务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定期总结报告;
(四)与协会秘书处保持经常联系,随时协调协会和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关系,
共同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
(五)负责收取会费、各种活动收入并及时进行帐务划转。
委员类别
第十七条常务委员会委员
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组成。除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宋玲同志担任主任委员,21世纪中国电子商务网校校长张铎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