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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江区水旱灾害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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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江区水旱灾害应急预案.doc

上传人:AIOPIO 2020/6/5 文件大小:1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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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江区水旱灾害应急预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苏州市吴江区水旱灾害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镇)ⅠⅡⅢⅣ、(201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保证防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吴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以及邻近市区发生但对吴江产生重大影响的)水旱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理。水旱灾害包括:洪涝、台风、风暴潮、干旱、供水危机等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防汛防旱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的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吴江区人民政府设立吴江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各区(镇)人民政府设立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各区(镇)防指),负责本行政区域防汛防旱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有防汛防旱任务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防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服从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区长负责指挥全区防汛防旱工作;2、分管副区长为区防指指挥,具体负责全区防汛防旱工作;3、其他区领导根据区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分赴各地指导防汛防旱工作。Ⅳ级(蓝色预警)时,由区防办主任(水利局局长)或副主任主持协调相关工作。Ⅲ级(黄色预警)时,由区防指副指挥(水利局局长)指挥协调相关工作。Ⅱ级(橙色预警)时,由区防指指挥(分管区长)指挥,成立工作组。Ⅰ级(红色预警)时,全区进入紧急防汛期,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挥决策,成立工作组。,其办事机构为吴江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水利局内。、区人武部、水利局、公安局、区委宣传部、区级机关工委、区委农工办、应急办、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文广新局、卫计委、环保局、粮食局、安监局、民防局、供销总社、东方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气象局、吴江供电公司、吴江电信分公司、中石化吴江公司、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人武部、公安局、水利局的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如有人事变动由区人民政府(或区防指)每年发文明确。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位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非区防指成员单位,除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防汛防旱工作外,积极协同和支持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全区的防汛防旱工作。、副指挥职责指挥(区政府分管区长)职责:主持召开区防指成员会议,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主持重要的防汛会商会,研究总体调度方案;签发重要的防洪调度和抗洪抢险命令,签发报灾等重要的上报材料;及时向苏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苏州防指)、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灾情和应对措施;请示苏州防指、苏州市政府、苏州军分区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抗洪抢险。副指挥(区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区防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