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项目建议书广东梅州市区路灯改造项目2009年1月目录一、项目提出 1二、广东省梅州市市区道路照明能源节能潜力 2三、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简介 4四、节能原理和经济技术分析 6五、广东省梅州市市政道路照明系统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7六、项目风险分析 9七、项目结论 10一、项目提出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时期,经济的持续发展对资源和能源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但由于受我的制约,在经济持续增长对资源和能源需求日益增加的同时,还存在着巨大的资源和能源的浪费。2006年5月2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通知》,将节能降耗,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2007年经济工作的八项任务之一。《通知》指出:要“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赢利,实现滚动发展和双赢发展。”“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将资源节约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国家发改委在《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将绿色照明工程列为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提出“要以2005年底为基数,年城市照明节电要达到5%,5年(2006-2010年)累计节电25%的具体目标;通过采用大宗采购、需求侧管理和合同能源管理等机制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选择试点城市照明节电改造示范;城市高效节能夜景照明系统改造示范;十一五期间,形成节电能力290亿千瓦”等具体的意见。通过双方的良好沟通,我们在充分了解了情况后认为,广东省梅州市区路灯的照明节电潜力很大,如果选用我公司的高频电磁灯并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可以在满足广东省梅州市区道路现有照明需求的基础上并无需投入一分钱的前提下,达到照明节能70%以上,据此我们提出本方案。二、广东省梅州市市区道路照明能源节能潜力一、广东省梅州市市区道路照明现状广东省梅州市现有路灯约7000盏,多数使用的是250W与150W钠灯,部分街道采用110W钠灯和400W钠灯,年度照明时间约为4380小时,,年电费约450万元,由财政进行支付。二、照明改造潜力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政策,加强绿色照明改造工作,2008年12月,北京世纪卓克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广东省梅州市的有关部门就照明系统用电节能改造可行性的进行了商讨。梅州现有的市政道路照明灯杆安装方式基本上有以下几种类型,一类是250W单火灯,也有部分为250W与150W双火、还有部分是三火灯和四火灯。根据世纪卓克公司以往的实施经验,如果简单使用灯头进行替代,则可使用85w高频电磁灯替换现在250W灯头,使用50W高频电磁灯替换现有150W灯头,由于原有光源的镇流器还需消耗部分电能,节能约在70%以上。保守估计,470KW总照明系统负荷就可以达到目前梅州市政道路照明的现有水平,在局部区域还可以提高照明水平。使用我们设计的照明系统与现有系统相比,有以下优点:综合对比原照明系统卓克系统质量抗震性能抗震性能较差抗强力震动节能比原系统节能70%以上,,虚功功率节约量也非常可观灯泡寿命灯泡平均使用寿命1年,光源更换成本高灯泡平均在60000小时,且在整个照明服务期间,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光源失效全部由卓克公司承担质量保证措施无售后质保质保七年安全大量维修工作都是靠维护人员在10~15米左右高空进行,对人身安全提出了较高要求;维护工作量少。环保良好的电磁兼容性,无眩光,无光污染如果按照能源合同管理方式进行广东梅州市市政道路照明系统的节电技术改造,采用卓克照明系统,则可以在广东梅州市财政不投入一分钱,不承担任何风险的前提下,与现有系统相比,取得以下效益:(1)根据以上分析,我们预计年节电量,在年用电量4380小时的情况下,应该在350万度,节约电费390万元以上。七年内,可以获得节能收益2730万元;(2)七年内,预计可以减少照明系统维修维护费用支出980万元(按每年140万元计算,以每支灯200元,更换人工与设备出勤费用200元,每2年更换1次进行估算,每年将会有约3500只灯进行更换,实际情况按照路灯处实际数据进行测算);(3)按照国家对于采用绿色照明的奖励办法,通过申请国家发改委电力需求管理专项基金,可以获得350万元以上的政策性补贴。(4)环保等收益按改造后年总节电量800万KWh,折合标煤约2930吨,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8100吨。。另外,由于新的光源工作频率远高于替代产品,无频闪,对眼睛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三、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简介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这种节能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内简称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