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比特币风险研究综述1、引言比特币是由中本聪发明的一种去中心化的电子现金系统[1]0它通过加密算法和p2p分布式网络技术,构筑全球分布式自治系统,是金球第一个分布式匿名数字货币[2]。比特币的产生不依赖于第三方金融机构,而是依据特定算法,按照一定的规则产生;比特币的管理依赖于分布式网络中的众多节点,这些节点共同创建账本、管理账本、验证交易、确认交易,从而共同实现数字授信的追踪,解决虚拟经济的信用问题[3],保证比特币的流通。比特币具有去中心化、匿名、不可逆、全球通用、开源、非主权超国家等特点。比特币自2009年问世以来,一方面,以其独特的创新吸引了金世界的关注,并在全球迅速崛起;另一方面,其价格的跌宕起伏、盗窃事件的多次发生、山寨币的竞相登台、国际网络犯罪的牵涉等等问题,让全球学者开始关注比特币的风险研究。目前,比特币风险研究主要集中在比特币风险的分析和管理方面,比特币风险的评估和防范研究较少,因而有必要认真研究。二、比特币风险分析研究比特币风险是指在从事比特币相关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给行为主体造成损害或损失,甚至阻碍其发展,让其走向衰亡的可能性。这里所说的行为主体,从狭义上讲,是指比特币及比特币用户、比特币企业;从广义上讲,还包括社会和国家。目前多数研究者都结合比特币的技术,针对比特币生态圈出现的各种问题,综合着分析各种风险,没有明确的分类导向;只有少数学者按照个人对比特币本质属性的理解对风险进行了专题研究,研究方法以定性研究为主,结合定量研究,比特币是货币[4]、商品[5]、支付手段[6]还是投资品[7],将学者们对比特币风险的研究进行综合、归纳,并按照风险承担的对象进行归类(见表1)。三、比特币风险管理研究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比特币风险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比特币的监管和立法方-面,大部分采用定性研究,研究视角有所不同,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侧重于比特币本身独有的特性,主要是对比特币的匿名性、去中心化和全球通用性引发的风险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监管思路和建议。姜宇[23]提出以去匿名化和经验制度安排为监管思路,实现保护投资者、防范系统性风险以及反洗钱、反避税的监管目标[23]oAjibolaOgunbadewa提出政府需要和投资专家建立“高科技犯罪”的执法机构计划,通过比特币地址有效地进行比特币经济体内的在线监控[24],大多数用户会将比特币兑换成法币,所以,第三方兑换平台为跟踪和定位非法使用比特币提供一种机会[25]oSundareshMenon等人建议建立多边平台,构建国际公约,通过世界各国共同合作与Bitcoin的非法使用作国际斗争[26]o第二类是针对比特币的特定风险进行论证分析并提出监管思路或对策(见表2)。第三类是结合各种法律对比特币监管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并提出一些监管对策。刘宁提出制定虚拟财产单行法,确立比特币价值认定办法,明确比特币合同效力认定思路,建立司法预警机制,使比特币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轨道运行[27]o张若竹依据民法学、物权法学、金融法学提出应针对比特币缺乏立法保障、管辖和准据法适用困难、信誉危机、税收征管和电子证据保金困难等问题加大立法和政府监管[28]o谢杰等人依据经济法提出应调整经济刑法规范、优化司法规则与执法机制、反思货币体系等制度来解决经济刑法困局和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问题[29]、联邦反洗钱法、商品期货交易监管、电子资金划拨法提出数字货币是无国界的,它需要一个国际性的解决方案[30]oBenjaminAkins结合联邦所得税法律提出比特币挖矿所得具备服务性收入特征,利用比特币进行法币、商品或服务的交换是资本利得或亏损的交易,都应该纳入税务监管[31]oOmriMarian结合犯罪行为学研究提出鼓励用户标识个人识别号码来放弃匿名性,从而增加排除匿名的犯罪可疑用户的检测概率,对利用数字货币的匿名性犯罪交易的人进行查处和制裁[32]。第四类是对比特币风险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综合性对策,这些对策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面对比特币的各种风险,应当正视比特币的存在,密切关注比特币和全球虚拟货币的发展变化。第二,实时提示比特币风险,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三,将交易平台、支付纳入监管框架,促进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交流,同时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作沟通,保障比特币行业朝着安全、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第四,建立电子证据保全制度和预防为主的安全策略,加强比特币的相关法制建设,更新相应的法律框架,完善金融监管和司法保护体系。第五,成立比特币银行,加强比特币的国际监管,构建统一的比特币国际纠纷解决机制及其他监管[-16]o除了上述四类比特币风险管理研究以外,AleksandraBal从监管成本、监管难度和可能的成效方面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