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第六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和劳动
第六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特种作业的定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
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
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
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
⑴电工作业。含发电、送
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
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
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⑵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
焊接工,切割工;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续)
⑶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
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⑷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
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
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
的驾驶人员;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续)
⑸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
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
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⑹锅炉作业(含水质化
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
炉水质化验工;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续)
⑺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
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
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⑻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
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续)
⑼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
破、井下爆破工。
⑽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
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
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续)
⑾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
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⑿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
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
备防爆检查工;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续)
⒀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
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
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
号工,拥罐(把钩)工;
⒁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
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
凿岩机司机;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续)
⒂矿山救护作业。
⒃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
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
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
管员;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续)
⒄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为什么要加强
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的管理
因为特种作业危险性较大且容易发
生事故,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是事故多
发人群。生产经营单位要实现安全生
产,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
加强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的管理。
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要求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文《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规定,“培训、考核及用人单位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已取得《特
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要加强管理,做
好下列工作:
⑴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⑵持证上岗;
⑶加强安全教育;
⑷定期复审。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范围:
,包括:姓名、
性别、藉贯、出生年月日、身份
证号码、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
间、工作单位、职别、工种、健
康检查记录和住址。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范围
(续)
,包
括:参加特种作业人员专门的
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的记录、
本单位对其进行的安全生产培
训教育和考核的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范围
(续)
,包括:特种作
业操作证的发证日期、发证单位
名称、1>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编号、
允许从事的特种作业名称、复审
合格的日期和复审单位名称。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范围(续)
,包括:违章的
时间、地点、内容。
,包括事故发生
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原因
和应负的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范围
(续)
,包括:受何种
奖励、受奖励的时间、受奖励的
原因、奖励单位名称;受何种处
理、受处理的时间、受处理的原
因和处理单位的名称。
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
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
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9>资格
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持证上岗(续)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此
规定,不得强调“生产需要、客观
困难”而冒险指派、强令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