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财税顾问协议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会计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为财务、税务方面常年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一、 财税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 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2•根据甲方目前的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相应的税收风险,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业务运作管理流程与财务核算的调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财务、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二、 财税顾问的权利•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获得履行财税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3•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三、 财税顾问的工作方式财税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四、 财税顾问的责任•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财务、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3•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守商业机密的责任。五、 甲方的权利1、 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财税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2、 甲方遇有紧急涉税事宜,可随时与财税顾问联系处理,并有责任向财税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六、 顾问费及相关费用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人民币 元/年;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周内一次付清。,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4•如因委托的顾问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