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培训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
地址: ,电话:
丙方:
为了培养乙方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促进乙方就业,经甲、乙、丙三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参加甲方岗位专业培训,培训期满,经甲方测试合格,并经丙方认可后到丙方工作,工作期限不少于三年。
第二条培训主要内容:管理技巧;行业分析;企业文化;公司制度;岗位说明书;作业指导书;服务礼仪。
第三条培训方式:授课、观摩、体验等。
第四条培训时间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成绩优秀者可提前毕业。
第五条培训费(包含食宿)由丙方承担,具体如下:
(一)店长及以上职位人员培训费元,该培训费用由丙方全部垫付,乙方在丙方的服务期限应当达到三年以上,乙方在丙方工作期间可享受免费食宿。
(二)技术主管、客服主管、财务主管、导师等岗位培训费元,该培训费用由丙方全部垫付,乙方在丙方的服务期限应当达到三年以上,乙方在丙方工作期间可享受免费食宿。
(三)修脚师岗位培训费元,该培训费用由丙方全部垫付,乙方在丙方的服务期限应当达到三年以上,乙方在丙方工作期间可享受免费食宿。
(四)接待岗位培训费元,该培训费用由丙方全部垫付,乙方在丙方的服务期限应当达到三年以上,乙方在丙方工作期间可享受免费食宿。
(五)厨师、保洁、保安岗位培训费元,该培训费用由丙方全部垫付,乙方在丙方的服务期限应当达到三年以上,乙方在丙方工作期间可享受免费食宿。
第六条乙方如违约,根据不同情况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乙方培训期间无故终止培训,或培训合格后不到丙方工作的,培训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在终止培训后10日内支付给丙方;
(二)乙方到丙方工作后,1周年内(含1周年)单方面离职或因乙方过错被丙方辞退的,培训费的80%由乙方自行承担,培训费的20%由丙方承担,乙方须在离职后10日内支付给丙方;
(三)乙方到丙方工作超过1周年,但少于2周年(含2周年),乙方单方面离职或因乙方过错被丙方辞退的,培训费的50%由乙方自行承担,培训费的50%由丙方承担,乙方须在离职后10日内支付给丙方;
(三)乙方到丙方工作超过2周年,但少于3周年(含3周年),乙方单方面离职或因乙方过错被丙方辞退的,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