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务队(班组)管理办法为公司形象和公司品牌在本工程得到进一步宣扬,确保高效、优质完成公司所承接的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 1、各劳务承包人必须将所有进场人员(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要特别注明)造册上报公司,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相符。劳务分包人及劳务分包人组建的劳务队(班组)的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未经公司项目负责人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偶尔离开也必须向公司项目负责人请假,否则对劳务分包人罚款 200 元/人?天,如累计三人次以上则对劳务分包人罚款 1000 元/人●天。公司有权随时对劳务分包人组建的劳务队(班组)人员进行查对,一经发现人员与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款 20元。劳务队(班组)人员与上报公司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公司将视为私招乱雇,不论原因, 一切后果全部由劳务分包人负责,所发生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并按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2、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项目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完成承包范围内的一切义务,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 3、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验收合格。 4、必须按设计施工图严格施工。对不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技术交底施工造成返工浪费和质量事故的班组,除由劳务分包人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外,对劳务分包人罚款 100~500 元。 5、在施工过程中,前一道工序的质量未得到项目部、监理部的检查认可, 不得进行后续工程工序的施工。现场实施过程中,每发现一次,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对劳务分包人罚款 100 ~500 元。 6、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应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不真实的,每发生一次,对劳务分包人罚款 100~500 元。 7、对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严格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除继续整改外, 对劳务分包人每次罚款 100 -500 元。 8、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要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爱护项目所有财产,注重成品保护,对施工所需原材料必须量材使用,如乱锯乱用材料对劳务分包人罚款 50~100 元。二、工程进度管理 1、根据劳务合同文件、项目部编制的阶段性控制计划,编制详细的劳务作业周进度计划(含劳动力投入计划)报送公司项目负责人审核。 2、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应投入足够的人力、设备确保完成进度计划任务, 如实际投入的人力、设备达不到计划要求,而造成工程进度延误,每发生一次,对劳务分包人罚款 500 元(按项目部的进度计划节点计算)。 3、施工过程中,如无公司项目负责人指令,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对劳务分包人罚款 100~500 元。 4、如果现场发现进度严重滞后,应根据公司项目负责人要求制定赶工计划, 并组织实施。对拒不执行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进度要求的,对劳务分包人每次罚款 500 元。三、模板工程管理 1、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如施工过程中发现模板坍塌事故,根据地工程影响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