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抚州市公路局抚路工字〔2011〕1号关于同意成立宋水线乐安蕉坑至山砀路面改建工程项目管理部的批复乐安分局:你局《关于成立宋水线乐安蕉坑至山砀路面改建工程项目管理部的请示》(乐路字〔2011〕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为本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并成立宋水线乐安蕉坑至山砀路面改建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实施。机构人员如下:管理部主任:韩明祥纪检监察:吴刚副主任兼总工:吴新陈工程处:邹阳春陈桂财综合处:范平魏娟邱铭红请尽快组建管理部机构,积极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争取该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同时,管理部务必要履行好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质量兴市”文件精神和各项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确保该工程为优良工程。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主题词:机构宋水线项目管理部批复抚州市公路局办公室2011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