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顶岗实习协议甲方: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邮编:010070联系电话:4996543乙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营业部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66号新亚泰大厦5—6层邮编:联系电话:为提高毕业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甲方委托乙方安排其应届毕业生进行实习,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如下内容达成协议: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对名专业学生进行岗前、岗位培训并安排实习(具体名单附后)。第二条协议期限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第三条甲方的权利1、实习人员顶岗实习的内容,按实习计划由甲方根据需要自行确定,但不得安排甲方实习人员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乙方如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将实习人员撤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及赔偿问题。2、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人员的实习、培训、食宿及日常生活等方面进行定期访问,与乙方共同制定实习计划。3、了解实习人员在乙方实习的工作环境,维护实习人员合法权益。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权利。第四条甲方的义务1、安排的实习人员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2、对实习人员进行思想品德、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工作。3、按照乙方实习岗位或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对实习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教育,教育实习人员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规章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4、统一为实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费用由实习人员承担、自愿办理。第五条乙方的权利1、按照乙方的规章制度对实习人员进行考勤、考核等管理工作。2、与甲方共同制定实习计划。3、对不符合乙方岗位要求或违反乙方管理制度的实习人员予以退回,并及时通知学员指导教师。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对实习人员进行保密、技能安全教育和实习岗位的培训工作。2、实习人员在乙方实习期间产生的纠纷,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处理。3、根据岗位需要为实习人员提供除工作服外的其它劳动保护用品。4、按照实习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实习人员的实习工作,填写《实习人员评定表》。5、实习期结束时,乙方根据实习人员的工作表现情况,按学校要求出具实习人员的实习成绩,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交给甲方实习指导教师。第七条未经乙方同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