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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门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的政策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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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门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的政策解读.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20/6/20 文件大小: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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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关于《三门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的政策解读一、制定《处置办法》的必要性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一直是我县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已成为深入推进“三改一拆”、“治危拆违”、“无违建县”创建工作的“拦路虎”,影响了城乡品位和形象,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资源和利益。《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台州市区违法建筑依法没收处置工作指导意见》、《台州市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及乡村违法建筑应当改正、拆除(暂缓拆除)情形的指导意见》虽对违法建筑处置作出了一些规定和指导性意见,但是违建类型错综复杂,2015年我县出台了《三门县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及处置指导意见》对违法建筑处置进行了细化,然而在处置方式、没收建筑物构建物的管理,以及日常监管机制等方面都不够完善。随着省市对“三改一拆”、“治危拆违”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无违建创建标准以及政策的微调,需要进一步规范违法建筑缓拆标准,细化明确没收、补办程序和执行主体,丰富违法建筑处置方式,使政策更加符合上位法,更能够覆盖各种类型违法建筑的处置,增强操作性。与此同时,省市也要求各地修订完善规范性配套文件,为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提供规范和保障。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创成“无违建县”,今年要确保创成“基本无违建县”,因此,制定出台本县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处置办法非常迫切和必要。二、《处置办法》的起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6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7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县改办梳理了违法建筑适用范围、分类处置、日常监管、责任追究等法律条文,开展制定处置办法的调研工作。《处置办法》主要内容的说明《三门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共有六章31条。第一章为总则,共有6条,主要内容是编制依据、目的、适用范围、认定标准、处置原则、责任主体等。关于处置办法的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我县行政区域内处置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第2条)关于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认定。本办法所称违法用地是指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的土地;本办法所称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超过规划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违反公路、河道、海塘、林地等相关法律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第3条)关于责任主体。《处置办法》明确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规划局、县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能与乡镇(街道)负责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交通、水利、农林等部门负责处置违反公路、河道、海塘、林地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设的违法建筑。乡镇(街道)应负责所辖区域内“两违”的防范和制止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违法建筑的拆除、违法用地的整改等工作。同时要求部门站所服从乡镇(街道)统一领导,参与“两违”处置工作。村(社区)对辖区内“两违”防控情况负直接责任,“两违”防控纳入各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奖惩挂钩,一票否决。(第5条、第6条)第二章为处置方式,共有4条,主要内容是明确了拆除、缓拆、可办理相关手续、没收四种情形,基本涵盖了社会上存在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关于违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