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方案(暂行)为了使青年教师尽快进入角色,尽快成为各专业的骨干力量,推动我院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步伐,使我院能尽快造就一支适应艺术高职教育发展需要、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的教师队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前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培养方案。一、坚持岗前培训制度,切实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水平我院新进青年教师,必须在学院统一安排下,参加有计划,有目的的岗前培训班(包括由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教师理论知识培训”),圆满完成岗前培训任务,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教师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培训;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培训;现代化教学手段应用培训;教学实践环节、教学过程、教学技能的培训。岗前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等形式。其中,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主要由培训人所在系(部)负责组织实施。参加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低于150学时。岗前培训工作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布置安排。教师参加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教学档案,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凡没有经过岗前培训的教师一律不得认定教师资格和晋升助教以上职务。二、实行上课前试讲制度,保证学院教学质量青年教师到岗后,应根据各系(部)安排的授课任务认真备课。在正式上课前,由各系(部)安排,教务处、教学督导组参加,在本系(部)内进行试讲,由试讲评议小组就试讲情况提出具体参考建议。试讲过程应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试讲人、试讲过程及内容,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情况,具体建议等。对试讲合格者,由系(部)填写《教师试讲考核表》。《教师试讲考核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系(部)、教务处保存备案。新教师只有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和试讲合格后,方可申请开课。三、积极倡导导师制,促使青年教师尽快过好教学科研关实行导师制度,积极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是帮助广大青年教师尽快过好教学科研关的重要举措之一。指导教师应是本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且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治学严谨,有较高的教学研究水平。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对青年教师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全面负责,帮助他们制定个人提高计划,落实培养措施。对青年教师在教书育人、教案编写、课堂板书、讲课方式、教学法研究、科研方法与程序、科研报告与论文写作以及自学提高等方而进行具体指导,并定期检查、年终写出考核评语。学院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老师,发扬伯乐和甘为人梯的精神,为青年教师的成长铺路搭桥。指导教师根据指导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措施、步骤,经系(部)讨论通过后,将培养方案统一报教务处、科研中心各一份备案,并由系(部)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考评指导教师任务完成的情况。每学年底,由教务处组织人员会同系(部)依据培养方案落实、检查、评估、指导教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四、规范青年教师教学行为,加强教学检查和督导学院要求青年教师积极参与系(部)的专业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实习、实训等工作,使青年教师在实践中迅速成长。学院教学督导组会同系部督导小组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实验课讲授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和指导,每学期要对每位教师听课2-3次,同时召开学生座谈会,对各个教学环节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