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地类补偿标准(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最高标准备注水田4010016150按照前期投入情况补偿,最高不得超过16150元。旱地3208016150按照前期投入情况补偿,最高不得超过16150元。果园3208041990合理种植密度内盛果期果树占80%以上(含80%)的按4199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盛果期果树占50%—80%的按29393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盛果期果树占50%以下(不含50%)及零星果树兼种当年农作物的按1615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无地上附作物及青苗的不予补偿。林地2406016150按照林木种类及级别分类定价,最高不得超过16150元。说明:1、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2、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该土地邻近水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征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0%。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3、征收村民宅基地的,扣除安置后超过部分面积,按该土地邻近水田补偿标准的2倍补偿。4、果园、经济林合理密度,按柑橘每亩130株、葡萄、石榴每亩110株、其他的每亩100株。附件2:坟墓迁移补偿标准类别单位搬迁及墓碑移装费用(元)迁坟奖励标准(元)新购坟地补贴(元)备注土坟墓冢20001000城镇规划区以外家冢坟墓补贴新购坟地费3000元城镇规划区以内的坟墓原则上统一搬迁至政府确定的公墓山,不再补贴新购坟地费。埋葬时间3年以内的新坟在相应类别的基础上增加2000元的搬运费。有碑无圈坟墓冢2500—30002000(根据墓碑大小确定)有碑已圈坟墓冢40003000(五镶碑以下有碑已圈坟墓)五镶碑冢50004000七镶原形冢70005000七镶碑以上100006000说明:1、合棺碑另计补1000元。2、坟墓保坎、拜台硬化、栽树绿化等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参照执行州政发〔2014〕2号的补偿标准。3、迁坟公告期满后,对无主坟墓和已经按标准给予搬迁补偿后仍拒不按期搬迁的坟墓,依法实行代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