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2
文档名称:

新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doc

格式:doc   大小:83KB   页数:2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新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doc

上传人:iris028 2020/6/20 文件大小:8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新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新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第25条及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新安县201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于2015年11月16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5]1113号文批复,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二、征地费用补偿和安置情况(一)征地补偿1、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文规定,根据新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洛政办〔2013〕113号文标准执行。(二)安置情况1、农业人口安置:该批次用地厥山村安置农业人口138人,其中劳动力55人。2、货币安置:,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3、社保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专户”,记入个人账户或统筹账户,并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三、其他有关事项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新安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将组织召开征收土地补偿方案听证会。特此公告2015年12月21日新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第25条及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新安县201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于2015年11月16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5]1113号文批复,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全部为农用地(、、)。二、征地费用补偿和安置情况(一)征地补偿1、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文规定,根据新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王庄村征地区片地价补偿标准为72万元/公顷,。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洛政办〔2013〕113号文标准执行。(二)安置情况1、农业人口安置:该批次用地王庄村安置农业人口7人,其中劳动力3人。2、货币安置:,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3、社保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专户”,记入个人账户或统筹账户,并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三、其他有关事项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新安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将组织召开征收土地补偿方案听证会。特此公告2015年12月21日新安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第25条及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新安县201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于2015年11月16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5]1113号文批复,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二、征地费用补偿和安置情况(一)征地补偿1、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文规定,根据新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江庄村征地区片地价补偿标准为72万元/公顷,。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洛政办〔2013〕113号文标准执行。(二)安置情况1、农业人口安置:该批次用地江庄村不涉及耕地,不需农业安置。2、货币安置:,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3、社保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