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细则.doc

格式:doc   大小:74KB   页数:4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细则.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20/6/22 文件大小:7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细则.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细则一、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机构及原则(一)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委员会负责制订奖助金评定细则、对本单位有关奖助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二)评定工作由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小组负责实施(评定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申请奖助金的博士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二)爱国爱校,艰苦奋斗,遵纪守法(未受过违纪处分),诚实守信(不存在学术作假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学风端正,精勤求学,成绩优良(课程成绩及格或以上、中期考核优秀或合格);(三)完成导师安排的相关科研工作;(四)课程学习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未参加中期考核者或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以及该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能参加申请和评定。(五)公派留学人员在出国期间不参加本次奖助金评定,回国办理返校手续后方可恢复奖助金评定。三、参评范围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四、评定方法综合分=课程学习成绩×20%+中期考核成绩×20%+科研成果成绩×60%+社会工作附加分(1)课程学习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注:课程学习成绩指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全部学位课程的成绩,不计算选修课成绩。(2)科研成果成绩注:科研成果成绩指学术论文、获奖成果及作品的分值,具体分值计算方法如下表:(理论版)、/两万字作品1分/: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文章,第一作者另加2分,第二作者另加1分,其他转载一概不重复计算。(3)社会工作附加分1、院团工委书记,院团工委副书记,任期满一年加1分;2、校研究生会主席、人文之光网站主要负责人,任期满一年加1分;3、校研究生会副主席、院研究生会主席、班长、党支部书记、任期满一年加1分;4、研究生主要社团负责人、院研究生会副主席、校研究生会部长,任期满一年加1分;5、院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任期满一年加1分;6、兼任以上数项